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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2.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
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而发
生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两部分:(1)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
资和津补贴标准发放的工资性支出;(2)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
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81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基本
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发放的工资性支出有所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16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和离退休人员
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
增加 4.09 万元,增长 23.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基数
调整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77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
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2.65
万元,增长 32.64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基数调整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2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
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71 万元,增长 4.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
动,基数调整变动。
5.年末结转和结余31.0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67万
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数调整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