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
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
2024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 01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