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梧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根据《关于设立梧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批复》
(梧编〔2013〕3 号)、《关于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机
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梧编〔2014〕33 号),市环境应急与事
故调查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
担我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的有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其
主要职责:(1)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3)
收集、报告、通报、发布环境污染和预警信息;(4)组建和
管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5)指导
协调各县(市、区)应对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6)参
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失评估和后期环境影响评估工
作;(7)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
企业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8)完
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9)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以及承担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
办)的日常工作。(10)组织全市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处
置等活动;(11)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
记,建立健全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档案和数据库;(12)组织
实施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协助处理突发性危险废物的污染
事故;(13)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