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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
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
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生育、大病医
疗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
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等方面
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
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
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
展目标的支出。
9.单位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
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
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
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