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行政运行 7250941.25 元,其中:基本支出 6615341.25
元,项目支出 635600 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
支出。如按市本级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
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 704472.78 元,其中:基本支出 704472.78
元,项目支出 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
出预算。
1. 基 本 支 出 预 算 8730629.07 元 , 占 支 出 总 预 算 的
93.21%,同比增加 605010.07 元,增长 7.4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368630.07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4.4%,同比增加 703155.07 元,增长 10.55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309439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5%,
同比增加 51239 元,增长 4.0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 52560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6%,同比减少 8904 元,下降 14.49 %。
2.项目支出 635600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79 %,同比
减少 164400 元 ,下降 20.5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45000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7.1%,同
比增加 45000 元,增长 1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590600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92.9%,同比减少 209400 元,下降 2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