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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政策,
拟订市区建成区范围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道路
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监督、出租汽
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监督等交通运输
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工作。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路政执法职责。
(三)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管理行业、
道路运输行业、水路运输行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协助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四)负责市本级权限管辖范围内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水
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
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全市范围内的交通工程建设
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五)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指挥跨县(市)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县(市)和较重大复杂案
件。
(六)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