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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 年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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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 度
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 年
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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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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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政策,
拟订市区建成区范围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道路
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监督、出租汽
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监督等交通运输
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工作。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路政执法职责。
(三)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管理行业、
道路运输行业、水路运输行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协助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四)负责市本级权限管辖范围内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
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
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全市范围内的交通工程建设
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五)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指挥跨县(市)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县(市)和较重大复杂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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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行政执法的普法宣传,
以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七)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是全额事业单位,
设机构共设 12 个职能科(大队)分别是:办公室、法规
监督科、违章处理科、运政执法一大队、运政执法二大队、
运政执法三大队、路政执法一大队、路政执法二大队、路政
执法三大队、港航执法大队、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队、机动
大队。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单位人员编制总数 148
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 148 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 96
人,包括:全额事业在职在编 96 人,离退休人员 11 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 年
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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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 年度部
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0 年度总收入 1306 万元,中本
入 1306 万元, 我单位是 2020 年新成立,人员由市公路管
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市交通基本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路政执法支队及直属大
队转隶组成。无同比数据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
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13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287.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7.47万元:主要用于编
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类)63.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
本医疗保险支出
3.交通运输支(类)1000.4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
运输支出898.84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01.63万元。
4.住房保障支(类)95.58万元:主要用于编在职人员
住房公积金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类)18.8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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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 年度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8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9万
元,项目支出284.3万元。
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 年新成立,人员
由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市交
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路政执法
支队及直属大队转隶组成。2020 年未做预算,经费由市财政
追加下达。支出决算为 1287.2 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27.47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7.47 万元,
主要用于编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63.68万元。
1.事业单位医疗63.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
疗保险支出。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1000.47万元。
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98.84,主要用于人员、公
用经费。
2.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01.63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95.58万元。
1.住房公积金95.58,主要用于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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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2.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94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
金;公用经费6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
议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40.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0.05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
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比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
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比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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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8.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
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无法进行
预算对比,无法得出同比数据。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总额为28.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与去年相比
无增减变动,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没有年初预算,无法进行预算对比,无法得出同比数据;公
务接待费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
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
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
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
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
费、车辆年审费等。2020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
车保有量为1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8.47万元,平均每辆1.78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
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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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
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
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
车主要是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
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入”收入收入“其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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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
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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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