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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73.26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是污水
管网等市政项目比上年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9731.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
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乡社
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国土海洋气象、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942.32万元,减少28.8%,主要原因是城乡
社区支出的市政项目减少。
6.农林水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水事务支出。较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加26.1%,主要原因是在本科
目列支的“中恒林”抚育管护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160.0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住房公
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7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
人员退休和离职影响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
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
增加15.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调查劳务费支出,而2021年无此项支出。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
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101.5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余分配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34.4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
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