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上年无该决算,增长率无可比性,主要原因是:本单
位没有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
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 0.0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
加 0.00 万元,上年无该决算,增长率无可比性,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
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上年无该决算,增长率
无可比性,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
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08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0.79 万元,下降 42.2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