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其他收入 0.0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 2022 年度决
算数一致,没有差异。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
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
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
口的资金。与 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没有差异。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与 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没有差异。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111.78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111.78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40 万元,增
长 1.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8.59 万元:主要用于:
本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77 万元,增长 9.85%,主要原因是:
新增在编人员一人,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导致本年
度决算数大于上年度决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4.48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
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39 万元,增长 9.54%,主要原因是: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