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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32万元,支出决
算为6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较2021年年初预
算数增加11.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相关费用
增加,财政年中追加经费,支出数大于预算数。主要用于人
员支出和确保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
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公用经费
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
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行政运行0.2万元,主要用于补发2019年人员奖励性绩
效工资。年初无预算,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万元。主要
原因在执行过程中,追加了经费。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1.08万元,主要用于按单位职责
和预算要求在年度办需要完成的工作经费开支以及人员工
资支出。较202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
执行过程中,扶贫事业机构指标调整到该指标,导致支出数
大于预算数。
3.扶贫事业机构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聘用人员
工资社保经费开支。较2021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主
要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将该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到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指标,导致支出数小于预算数。
4.其他扶贫支出9.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年
初无预算,较202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04万元,主要原因在
执行过程中,追加了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3.90 万元,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