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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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
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
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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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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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市医疗
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履行全市医疗保险公共事务管理服务职
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三险”医疗救助等法
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三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经办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经办规程和服
务标准,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委托代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承担市本级、中直、区直驻梧单位“三险”和各项
补充保险、健康扶贫、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离休和退
休厅级干部医疗保障的具体经办业务。
(四)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
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五)负责对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三险”按时足额缴纳“三
险”保险费实施稽核和依法处置工作
(六)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进行评估、协议签
订和管理。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稽核处理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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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全市异地就医的管理和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业务
工作。
(十)完成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
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
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
主管部门、外单位及各科室的协调和联络。负责拟订工作制
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业务统计及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负责中心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
等工作。(二)财务科。负责各项医疗保障基金收缴、各项
医疗保障待遇拨付医疗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规范使用管
理。编制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的基金预、决算。负责提交医疗
保障基金收支运行数据,跟踪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负责
全市各类医疗保障基金报表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并
报送全市及市本级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用款计划,拨付市本级
基金支付费用。负责中心财务工作。(三)医保审核科。负
责对“三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支付范围及参保人
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理,对医疗保障、补充医疗待遇
申领业务指导。负责对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进行审核。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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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在医疗费用支出数据进行监测、分析。
责实施各项医保扶贫倾斜政策。负责维护管理医保信息系
中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数据库信息负责对市本级离休
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信息就医行为和医疗情
况审核管理。指导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四)
定点管理科。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进行组织评
估、谈判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协议管理。对医药机构
开展有关医疗保障服务业务进行指导。对定点医药机构申
的医疗保障费用进行审核。负责拟订年度医保付费方案
责稽核处理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建立管理医疗保障
反欺诈系统及医保医师管理系统,负责维护管理医疗保障信
息系统中医用材料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库内信息。处理和调
解参保人员与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纠纷(五)参保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参保征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
实施年度“三险”缴费基数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核定工
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补充保险投保工作。
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参保人员各项缴费信息确认。依法办理
市本级“三险”参保业务、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市本级参保数
据的统计、查询,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给参保
员。负责市本级“三险月征收清册的核定工作。(六)待遇
结算科。负责办理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结算及个人账户继承核
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申报结算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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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对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的待遇支出情况统计、登记,
将统计数据与财务科进行核对。负责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务、各项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业务
导和管理。(七)异地就医管理科。拟订全市跨省和区内异
地年度结算办法并具体负责执行,负责异地就医及结算的数
据统计、分析。负责对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管理及费用审核,
负责协调处理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异地
就医管理业务,负责处理参保人对异地就医的投诉。(八)
申报服务科。负责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市本级医疗保障
业务“一门式”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各项待遇申请、
申报。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政策咨询。负责参保、缴费和待遇
记录以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负责
理各项申报受理业务的结果反馈工作,承担申报材料影像
工作。负责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中心各项政务服务实施
工作。(九)稽核科。依法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
支付、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负责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稽查
相关数据。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三险”及缴费情况
行稽核。负责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三险”保费的行为
依法处置。负责对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负责制
订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和检查评估办法制订年度稽核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信息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
统的建设、维护。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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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我市医疗保险数据入库、数据迁移、需求分析等工
作。指导和协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培训及
日常维护工作。联系和配合运营商做好全市医保信息系统通
讯线路安装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医疗保障功能
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设备维护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档案资料的综合管
理及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备案,查询工作。负责
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障业务档案
进行数字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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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
算报表
2023 年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
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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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
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1183.70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1183.57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91.40 万元
增长 49.4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83.15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90.98 万元,
增长 49.36%,主要原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 2023 年市
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统一计入我中心
财政拨款收支,但这部分资金未列入我中心年初预算具体
为建国初期退体人员医疗补助收入 20 万元、2023 年公务员
医疗补助 309.94 万元;二是 2023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
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在年中自治区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
不列入年初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长 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
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38 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3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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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100%,主要原因: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项
目资金 0.38 万元,统一计入我中心财政拨款收支但这部分
资金是财政年初预留总预算资金,未列入我中心年初预算
际执行时由我单位代财政缴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市物
集团)有限公司 19 名退休人员 2023 年度补充医疗保险。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 0.04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
少 0.05 万元,下降 55.5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度利
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1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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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9 万元,增长 225.00%,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1183.70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1183.53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91.40 万元,
增长 49.4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80.91 万元:主要用于:
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代财政发放建国
初期退体人员医疗补助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21.22
万元,增长 35.55%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单位人员养老保
险基数调整和人员增加;二是 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
户的项目资金 20 万元,统一计入我中心财政拨款收支,但
这部分资金是财政年初预留总预算收入,未列入我中心年初
预算,实际执行时由我单位代财政发放建国初期退体人员医
疗补助收入 20 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1057.0 万元:主要用于:按
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日常运转经费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代发部分
2023 年市财政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
加 369.28 万元,增长 53.7%,主要原因是一是市财政将 2023
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原拨款至专户的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
一计入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二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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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3.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45.23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
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
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46 万元,增长 1.03%,主
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 类)0.38 万元:主要
于:代财政缴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市物(集团)有限
公司 19 名退休人员 2023 年度补充医疗保险。较 2022 年度
决算数增加 0.38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2023 年市
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项目资金“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
改革成本支出”0.38 万元,统一计入我部门财政拨款收支。
5.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
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算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
配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17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0.04 万元,增长 30.77%,主要原因是:2023 年末利息
结转较 2022 年有所增加。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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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支出 1183.15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90.98
万元,增长 49.36%。其中:基本支出 758.76 万元,项目
出 424.40 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27.0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3.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2.7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为 0.00 为 0.6
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参公编制人员年度考核奖励。预决算存
有差异原因是:新增补发部分参公编制 2022 年年度绩效考
核奖励款。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60.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60.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
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年初预算
数无差异。
(3)()()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
决算为 20.0 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费用。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
目资金“建国初期退体人员医疗补助收入”20 万元,统一计入
我中心财政拨款收支,但这部分资金是财政年初预留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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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未列入我中心年初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16 万元。主要用于按
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奖励。预决算存有差
异原因是:由于 2023 年追加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和在编
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原因,年中追加 29.16 万元,导致预
算存有差异
(5)()()
疗(项)年初预算为 30.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22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0.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6)()()
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9.56 万元。
要用于 2023 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
是: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项目资金“2023 年公务
员医疗补助309.94 万元,统一计入我中心财政拨款收支,
这部分资金是财政年初预留总预算资金,未列入我中心年初
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算为 437.07 万为 447.34 万完成
初预算的 102.35%。主要用于按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
补贴及绩效奖励。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 年追加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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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和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
(8)()()
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39.4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0.31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65%。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 年聘用人员经费工资基数调整,
年中追加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支出导致预决算存有差
异。
(9)()()
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4.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4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主要用于医保经办服务等医疗保障
服务能力工作项目。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0)()()
(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58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励费用。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
年追加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原因,年中追加 5.58 万元,导致预
决算存有差异。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
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0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预决算存有差异原
因是:由于 2023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
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原因,下达资金为 80 万元,导致预决
算存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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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为 45.23 万为 45.23 万
预算的 100.0%。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年初预算
数无差异。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58.7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543.8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67.15 万元,津贴补贴 90.92 万
元,奖金 75.76 万元,绩效工资 70.69 万元,机关事业单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0.31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9.78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3 万元住房公积金 45.23 万元
退休费 0.96 万元,医疗费补助 0.05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214.8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82 万元,印刷费 0.99 万
元,水费 0.04 万元,电费 2.15 万元,邮电费 2.55 万元,
旅费 2.18 万元,会议费 1.33 万元,培训费 1.62 万元,公务
接待费 1.49 万元,委托业务费 138.32 万元,工会经费 7.67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4.03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0.7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542.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78%。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 年增加人员年中追加人员经
费,导致预决算存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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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和服务支出 214.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16%。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自治区及我市厉行节约过紧日
子有关规定,开源节流,减少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与年初预算相符。
(4)资本性支出 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预决
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资本性支出。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
出 0.0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
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与年初预
算相符。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 0.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38 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8 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8 万元。主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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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代财政缴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市物(集团)有限
公司 19 名退休人员 2023 年度补充医疗保险。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
成本支出(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项)年初预
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8 万元。主要用于:代财政
缴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9 名
退休人员 2023 年度补充医疗保险。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
成本支出(款)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项)年
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8 万元。主要用于:代
财政缴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9 名退休人员 2023 年度补充医疗保险。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49 万元
成年初预算的 99.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9 万元,增长
6.43%,主要原因是:我市评为国家 DRG 付费改革示范点之
一,国家、区内外以及各地市医保部门多次到我市进行交流
工作,务接待费较上年有增加。其中因公出(境)
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4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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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经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局、
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
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00
个,累计 0.0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经费。
置了 0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本
位没有公务用车经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等。2023 年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及所
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00 辆,全年运行
费支出 0.00 万元,平均每辆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00%,比上年增加 0.09 万元,增长 6.43%,主要原因是:
DRG 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我市做为优秀城市,很多区内和区外
的医保部门来我市考察学习,接待费较上年有提高。国内公
务接待批次 11.00 次,人次 132.00 次,(境)外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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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0.00 次,人次 0.0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14.87 万元(与部
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
数增加 135.5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215.32 万元,减少 0.45
万元,下降 0.21%。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填列口径不一
致,聘用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计入人员经费,决算数计入公
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根据自治区及我市厉
行节约过紧日子有关规定,是开源节流,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25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96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 F03 表《机
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金额 4.2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
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1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96.4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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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00 辆,其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
法执勤用车 0.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00 辆、其他用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单位2023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424.78万元。其中,
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出424.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
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
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24.78万元,占项
目总数比例1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自评发现
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单位年初预算727.08万元,调整
后预算1183.57万元,全年执行数1183.57万元预算调整率
大,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补助资金365万元是在年中由自治区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
列入年初预算。二是2023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部分的预
23
留总预算资金329.936万元统一计入我中心财政拨款收入,
入具体为建国初期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收入20万元2023年公
务员医疗补助309.936万元,该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下一
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进一步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
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加强年初预算数据测算,提高预算编制
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
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
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
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梧州市医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医
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
实施计划》精神,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服务下沉,提升
医保信息化能力,进一步打造优质高效便的医保服务推动
医疗保障经办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获
自治区督查激励资金分配倾斜支持,并在2022至2023年度
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中获评为全区医保系统第一
等次的两个单位之一,并得到国家医保局领导批示肯定等,
较好完成各项经办工作;二是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
覆盖率达100%2023年以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
范年行动,落实基金监管职责;三是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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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可办率达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市已经按《广
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西医疗保
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的通知》(桂医保中心
发〔2022〕17号要求在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全部认领了41
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并已完成实施清单编制发布,并已同步
更新对应的新网厅网址。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
年参保覆盖面不足主要原因:一是医疗保险费用逐年上涨,
对人口较多的家庭负担较重,存在"缴不起";二是部分人员
认为自己年轻,无病无灾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必须,没有
认识到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存在"不愿缴";三是部分人往年
缴纳医疗保险费后门诊住院都没有产生费用,交了也没有
作用,觉得浪费钱,产生侥幸心理,担心"白缴费";四是部
分学校协助催缴力度降低,未参保学生较多;五是统计局相
关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近10年来呈下降态势,大量外出
务工人员造成参保人员不断流失。下一步改进措施:实施精
准参保扩面。做好2024年度参保缴费动员,指导各县(市、
区)对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摸清底数,列好台账和花名册,
保证人人有台账,做到精确到人。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扩面缴费工作,定期提取筛查比对未参保人员名
单,加大宣传力度并每日跟踪参保进度,稳步做实全民参保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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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
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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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