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在医疗费用支出数据进行监测、分析。负
责实施各项医保扶贫倾斜政策。负责维护管理医保信息系统
中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数据库信息。负责对市本级离休
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信息、就医行为和医疗情
况审核管理。指导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四)
定点管理科。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进行组织评
估、谈判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协议管理。对医药机构
开展有关医疗保障服务业务进行指导。对定点医药机构申报
的医疗保障费用进行审核。负责拟订年度医保付费方案。负
责稽核处理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建立管理医疗保障
反欺诈系统及医保医师管理系统,负责维护管理医疗保障信
息系统中医用材料、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库内信息。处理和调
解参保人员与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纠纷。(五)参保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参保征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
实施年度“三险”缴费基数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核定工
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补充保险投保工作。
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参保人员各项缴费信息确认。依法办理
市本级“三险”参保业务、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市本级参保数
据的统计、查询,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给参保人
员。负责市本级“三险”每月征收清册的核定工作。(六)待遇
结算科。负责办理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结算及个人账户继承核
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申报结算、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