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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 年度单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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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 年度单位决
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 年度单位决
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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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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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市医疗保障
事业管理中心履行全市医疗保险公共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主要职
责是: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
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三险”)、医疗救助等法律、
法规、规章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三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生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补助、健康
扶贫、医疗救助经办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经办规程和服务标准,
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委托代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承担市本级、中直、区直驻梧单位“三险”和各项补
充保险、健康扶贫、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离休和退休厅级
干部医疗保障的具体经办业务。
(四)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五)负责对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三险”按时足额缴纳“三
险”保险费实施稽核和依法处置工作。
(六)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进行评估、协议签订和
管理。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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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处理欺诈骗保行为。
(七)负责全市异地就医的管理和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完成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安全、保密、信访、
宣传、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负责与上级部
门、主管部门、外单位及各科室的协调和联络。负责拟订工作制
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业务统计及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责中心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各项医疗保障基金收缴、各项医疗保
待遇拨付、医疗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规范使用管理。编制我市
医疗保险基金的基金预决算。负责提交医疗保障基金收支运
数据,跟踪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各类医疗保障基
报表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并报送全市及市本级医疗保障
基金支出用款计划拨付市本级基金支付费用负责中心财务工
作。
(三)医保审核科。负责对“三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的待
遇、支付范围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理,对医
保障、补充医疗待遇申领业务指导。负责对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行审核。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在医疗费用支出数据进行监
测、分析。负责实施各项医保扶贫倾斜政策。负责维护管理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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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中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数据库信息负责对市本
离休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信息、就医行为和医疗情
况审核管理。指导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四)定点管理科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进行
组织评估谈判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协议管理对医药机
构开展有关医疗保障服务业务进行指导。对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
医疗保障费用进行审核负责拟订年度医保付费方案。负责稽核
处理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建立管理医疗保障反欺诈系统
及医保医师管理系统,负责维护管理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医用材
料、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库内信息。处理和调解参保人员与定点医
药机构发生的纠纷。
(五)参保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参保征收年度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实施年度三险”缴费基数以及城乡居民医
保筹资标准核定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补充保
险投保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参保人员各项缴费信息确认。
依法办理市本级“三险参保业务、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市本
参保数据的统计查询,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给参保
人员。负责市本级“三险”每月征收清册的核定工作
(六)待遇结算科负责办理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结算及个人
账户继承核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申报结
算、清算工作。负责对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的待遇支出情况统计、
登记,将统计数据与财务科进行核对。负责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业务、各项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业务指导
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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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异地就医管理科。拟订全市跨省和区内异地年度结
办法并具体负责执行,负责异地就医及结算的数据统计、分析。
负责对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管理及费用审核负责协调处理异地
定点医药机构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管理业务负责处理
参保人对异地就医的投诉。
(八)申报服务科。负责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市本级医
疗保障业务“一门式”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各项待遇申
请、申报。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政策咨询。负责参保、缴费和待遇
记录以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受理各
项申报受理业务的结果反馈工作承担申报材料影像化工作。
责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中心各项政务服务实施工作。
(九)稽核科。依法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支付、
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负责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稽查相关数据。
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 “三险”及缴费情况进行稽核。负
责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三险”保费的行为依法处置。
责对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负责制订经办机构的内控
制度和检查评估办法,制订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信息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
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市医疗保险
数据入库数据迁移、需求分析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定点医药机
构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培训及日常维护工作。联系和配合运营
商做好全市医保信息系统通讯线路安装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
障卡的医疗保障功能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和计算
机设备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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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案管理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档案资料的综合
管理及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备案,查询工作。负责
案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障业务档案进行数
字化处理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人员 51 人, 现在职
在编 43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 16 人,全额事业
编制 27 人。聘用人员 2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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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上述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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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情
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792.30万元,其中本年收
792.2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86万元,下降0.7%。收入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2.17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长2.1 %,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2.其他收入0.0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
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4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92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
上年正常开展相关的业务,无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792.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92.17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82万元,下降0.7%。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59.69
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21 年度决算数减少 7.69 万元,下降 11.4%,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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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和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687.72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
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日常运
转经费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 6.97 万元增长 1.0%主要原因是
因人员岗位变动而工资津补贴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44.77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
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1 年度决算数减少 5.18 1.0 %,主要原因
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4.年末结转和结余0.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9万
元,增长225.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利息结转和结余较2021
年有所增加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拨款支出792.17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91万元,增长
0.7%。其中:基本支出 744.43万元,项目支出 47.74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 792.17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110.8%。
(一)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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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决算为5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相符。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位基本养保险缴费出59.69万元,要用
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年初预算相符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04.36 万元,支出
决算为 687.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8%。预算与决算差异
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二是 2022 年中
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在年中自治区下达
的中央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9.87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
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年初预算相符。
2.行政运行 466.89 万元事业运行 3.94 万元,合计 470.83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较年初预算
数增长 37.40 万元。要原因是 2022 年追加行政事业单位绩效
奖励和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5.56 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服务大厅
聘用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4.50 万决算差异是 2022
工资基数调整,增加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
4.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1.46 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经
办服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工作项目此项目是自治区下达 2022
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和 2021 年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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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三)住房保障支(类)年初预算 50.89 万元,支出决算
为 44.77 万元, 87.97%
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聘用人员公积金和残保金支出错误列入
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 44.77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
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6.12 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
年初预算时,将聘用人员公积金和残保金支出错误列入住房保障
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般公 744.43 万元
比上年增加 129.06 元,增长 21.0%,主要是从财政留总
预算安排的编外人员支出从 2022 年起列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安排。
其中:员经费52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
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护费、
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
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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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528.73 万 元 ,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8.2%。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
( 二 ) 商品和服务支出2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0%。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增加单位窗口政务工作编外
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支付退休职工物业费
(四)资本性支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预算
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购置医保业务大厅办公设备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
府性基金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
变化经,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
0万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万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1.40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比去年减少0.1元,下降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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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原因主要是开源节流,减少业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
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
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险费等。2022年,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1个所属单位
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93.3%, 比上
年减少0.10万元,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业务接待。国内公务接
待批次17次,人次130次,(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
其中:
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15.32 万元,比年初预
算数减少 218.11 万元降低 50.32%。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
列口径不一致2022 年
功能科目名称行政运行2022 年决算公开的关运
费填列口径为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
经费之和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139.10 万元增长 182.5%。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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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原从财政预留总预算安排的编外人员支出从 2022 年起,
列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填列口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支出0.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万元,占政府采购
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2 万元,占授
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6%,货物采购授子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子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
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
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
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
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
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3个一
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74万元,占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
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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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专项公用经费—日常运转”等3个项目进行了单位
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
目资金全部到位,并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
(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进行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
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
设置不够完善、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设置绩效指标体系。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含年
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
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46万元
执行数为3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本实现五级经办管理服务
系;梧州市医保部门积极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延伸,全市
66个乡(街道)100%能提供7项及以上医保服务970个村(社
区)100%设置了医保帮办代办点,可办理参保登记信息查询
等2项以上的医保服务事项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达到30%的目标
任务,基本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医保服务五级全覆盖;二是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2022
年梧州市医保中心共查处市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4家,追回医
保支付金额74.78万元。持续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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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22家定点医疗机构清退的医保基金102.42万元三是做好新
冠疫苗接种专项经费保障工作。支付新冠肺炎疫苗专款3.6394
亿元,疫苗接种费6463.55万元,为我市目标人群接种疫苗任务
完成和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提供坚实保障。四是落实阶段性缓缴。
2022年8月至10月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业实行“免申即享”
缓缴单位缴费政策。阶段性减征缓缴保费约4845.11万元,惠及
6740家单位企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保障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
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
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
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
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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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成日常工作任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
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
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
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