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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异地就医管理科。拟订全市跨省和区内异地年度结算
办法并具体负责执行,负责异地就医及结算的数据统计、分析。
负责对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管理及费用审核,负责协调处理异地
定点医药机构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管理业务,负责处理
参保人对异地就医的投诉。
(八)申报服务科。负责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市本级医
疗保障业务“一门式”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各项待遇申
请、申报。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政策咨询。负责参保、缴费和待遇
记录以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受理各
项申报受理业务的结果反馈工作,承担申报材料影像化工作。负
责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中心各项政务服务实施工作。
(九)稽核科。依法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支付、
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负责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稽查相关数据。
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 “三险”及缴费情况进行稽核。负
责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三险”保费的行为依法处置。负
责对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负责制订经办机构的内控
制度和检查评估办法,制订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信息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
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市医疗保险
数据入库、数据迁移、需求分析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定点医药机
构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培训及日常维护工作。联系和配合运营
商做好全市医保信息系统通讯线路安装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
障卡的医疗保障功能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和计算
机设备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