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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 年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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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
二、机构设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2020 年
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 年
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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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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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 单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市医疗
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履行全市医疗保险公共事务管理服务职
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三险”)、医疗救助
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三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经办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经办规程和服
务标准,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委托代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承担市本级、中直、区直驻梧单位“三险”和各
项补充保险、健康扶贫、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离休和
退休厅级干部医疗保障的具体经办业务。
(四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
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五负责对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三险”,按时足额缴
纳“三险”保险费实施稽核和依法处置工作
(六)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进行评估、协议签
订和管理。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管理工
作,负责稽核处理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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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全市异地就医的管理和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业务
工作。
(十)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安全、保密、
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负
责与上级部门、主管部门、外单位及各科室的协调和联络。
负责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业务统计及政
法规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
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各项医疗保障基金收缴、各项医疗
保障待遇拨付、医疗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规范使用管理。
编制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的基金预、决算。负责提交医疗保障
基金收支运行数据,跟踪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市
各类医疗保障基金报表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并报送
全市及市本级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用款计划,拨付市本级基金
支付费用。负责中心财务工作。
(三)医保审核科。负责对“三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
的待遇、支付范围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
理,对医疗保障、补充医疗待遇申领业务指导。负责对生育
保险待遇申领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在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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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支出数据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实施各项医保扶贫倾斜政
策。负责维护管理医保信息系统中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
数据库信息。负责对市本级离休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
疗保障信息、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理。指导实施全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四定点管理科。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进行组织评估、谈判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协议管理。
对医药机构开展有关医疗保障服务业务进行指导。对定点医
药机构申报的医疗保障费用进行审核。负责拟订年度医保
费方案。负责稽核处理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建立管
理医疗保障反欺诈系统及医保医师管理系统,负责维护管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医用材料、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库内信
息。处理和调解参保人员与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纠纷。
(五参保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参保征收年度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实施年度“三险”缴费基数以及城
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核定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
险、其他补充保险投保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参保人员
各项缴费信息确认。依法办理市本级“三险”参保业务、关
系转移接续。负责市本级参保数据的统计、查询,定期将个
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给参保人员。负责市本级“三险”每
月征收清册的核定工作。
(六待遇结算科。负责办理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结算及
个人账户继承核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
申报结算、清算工作。负责对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的待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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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统计、登记,将统计数据与财务科进行核对。负责对城
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各项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承保商业保
险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七)异地就医管理科。拟订全市跨省和区内异地年
结算办法并具体负责执行,负责异地就医及结算的数据统
计、分析。负责对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管理及费用审核,负
责协调处理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
医管理业务,负责处理参保人对异地就医的投诉。
(八)申报服务科。负责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市本
级医疗保障业务“一门式”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各
项待遇申请、申报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政策咨询。负责参保、
缴费和待遇记录以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和开具相关证明
材料。负责受理各项申报受理业务的结果反馈工作,承担申
报材料影像化工作。负责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中心各项
政务服务实施工作
(九)稽核科。依法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支
付、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负责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稽查相
关数据。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 “三险”及缴费情况
进行稽核。负责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三险”保费的
行为依法处置。负责对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负
责制订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和检查评估办法,制订年度稽核
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信息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
护。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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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数据入库、数据迁移、需求分析等工作。指导和协
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培训及日常维护工
作。联系和配合运营商做好全市医保信息系统通讯线路安
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医疗保障功能管理等相关工
作。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设备维护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档案资料的
综合管理及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备案,查询工作。
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障业
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人员 51 人,
在职在编 45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 19 人,
全额事业编制 26 人,聘用人员 28 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 年度单
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 年度单位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796.21万元,其中本年收
入796.2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66.39万元,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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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6.01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66.19万元,增
长2670.1%,主要原因是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
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决算数仅为当年12月人员工资,因
此同比数据不正常,无法有效对比。
2.其他收入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
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当年利息收入、
2020年收到税局退回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金。主要原因是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3月正
式成立。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796.21万元,其中本年支
出767.23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37.41万元,增长
2472.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0年3月新成立单位,增长
率没有可比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7.61万元:主要用于按
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事业管理
中 心 开 办 费 。 较 2019 年 度 决算 数 增 加 47.79 万 元 ,增 长
160.26%20203, 2019
算数仅为当年12月人员工资因此同比数据不正常,无法
效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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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卫生健康支(类)645.8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
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
日常运转经费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我中心于2020年3
月成立,2019年无此类支出,增长率没有可比性。
3.住房保障支(类)43.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
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2019年无此类支出,增长率没有
比性。
4.年末结转和结余(类)28.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
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
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我中心于2020
年3月成立,2019年无此类支出,增长率没有可比性。主要
是结转2021年使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包括
应付未付网络通讯维护费;应付未付的单位在编人员部分公
积金、社会保险费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767.2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37.41万
元,增长2472.9%, 主要原因是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
心2020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决算数仅为当年12月人员工
资,因此同比数据不正常,无法有效对比。其中:基本支出
589.98万元,项目支出177.24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7.08万元,支出决算为767.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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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4%。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78万
元,支出决算为77.61万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3万元,
121.68%2020
2019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
因此没有编制2020年度预算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需要
追加人员经费,故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主要用于缴纳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开办费。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业
管理中心开办费。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1万元,主
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3.8320202019
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造
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了人员经费。
(二)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0.46万元,
支出决算为645.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36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143.37%。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一是
2020年聘用人员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当年追加了相关经
费;二是2020年预算编制于2019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事业
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未能按时编制2020年预算,造
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了人员经费。
1. 行政运行109.44万元、事业运行346.8万元,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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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2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
单位日常运转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长27.81万元,完成
初预算的106.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
保险费。
2.行政单位医疗21.5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81万元,
合计32.3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6.8%。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于2019年底
已完成,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未能按
时编制2020年预算,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人员
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
理事务支出(工会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预算
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于2019年底已完成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未能按时编制
2020年预算,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人员经费
4.医疗保障经办事务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事
务日常办公支出。此项目是自治区下达2020年医疗保险经办
机构能力建设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5146.87
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药品带量采购、经
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医保政策宣传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工作项目和医保服务大厅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此项资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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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算,主要原因一是2019、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
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自治区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不列入
年初预算;二是2020年医保服务大厅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没有
纳入年初预算。
32.83
决算为4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8%。预算与决算差
异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于2019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
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未能按时编制2020年预算,
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人员经费。
1.住房公积金支出43.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
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6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主
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于2019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事
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未能按时编制2020年预算,造
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人员经费。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98万元,
比上年增加56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于2020年3月成立,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
其中:人员经费53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
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
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0.34万元,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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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
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未能
按时编制2020年预算,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人
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32%。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日常运转经费。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
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去年无对比,与预算无对比。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
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
年无对比,与预算无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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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总额为0.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去年比较
无对比,主要原因我中心于2020年3月成立,2019年无“三
公”经费支出,增长率没有可比性。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
算与预算相比无对比,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
出决算与预算无对比,与去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对比,与去年比较无对比;公务接待
费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去年比较无对比,主要
原因是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2020年3月成立,
2019年无相关业务支出,因此数据无比较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
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
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开支
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
次,人次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
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4万元,比年
预算数减少11.56万元,降低18.7%,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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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日常运转经费。与去年比较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梧州市
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2020年3月成立,2019年无相关业
务支出,因此数据无比较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9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1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支出1.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
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
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
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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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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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