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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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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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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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医疗
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医疗保障、
医药价格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
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
展规则、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
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
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
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
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
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
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
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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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等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
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
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
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
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并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
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
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
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
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
药费用负担。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
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
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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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单位为梧州市医
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
信访、宣传、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
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
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
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
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医
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
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
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
计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
(二)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
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
医疗救助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单位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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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三)医药管理科。协同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拟订全市
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
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
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
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国家和
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用
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
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药品、
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
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各
县(市)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四)基金监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
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
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
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
计工作。市医疗保障局万秀分局、长洲分局、龙圩分局。为
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受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分局主
要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医疗保障工作,以及完成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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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安全、保密、
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负
责与上级部门、主管部门、外单位及各科室的协调和联络。
负责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业务统计及政策
法规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
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各项医疗保障基金收缴、各项医疗
保障待遇拨付、医疗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规范使用管理。
编制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的基金预、决算。负责提交医疗保障
基金收支运行数据跟踪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市
各类医疗保障基金报表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并报送
全市及市本级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用款计划,拨付市本级基金
支付费用。负责中心财务工作。
(三)医保审核科。负责对“三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的
待遇、支付范围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理,
对医疗保障、补充医疗待遇申领业务指导。负责对生育保险
待遇申领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在医疗费用支
出数据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实施各项医保扶贫倾斜政策。
负责维护管理医保信息系统中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数据
库信息。负责对市本级离休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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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信息、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理指导实施全市城乡
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四)定点管理科。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进行组织评估、谈判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协议管理。
对医药机构开展有关医疗保障服务业务进行指导。对定点医
药机构申报的医疗保障费用进行审核。负责拟订年度医保付
费方案。负责稽核处理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建立管
理医疗保障反欺诈系统及医保医师管理系统,负责维护管理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医用材料、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库内信息。
处理和调解参保人员与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纠纷。
(五)参保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参保征收年度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实施年度“三险”缴费基数以及城乡
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核定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其他补充保险投保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参保人员各项
缴费信息确认。依法办理市本级“三险”参保业务、关系转
接续。负责市本级参保数据的统计、查询,定期将个人权益
记录单免费寄送给参保人员。负责市本级“三险”每月征收清
册的核定工作。
(六)待遇结算科。负责办理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结算及
个人账户继承核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
申报结算、清算工作。负责对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的待遇支出
情况统计、登记,将统计数据与财务科进行核对。负责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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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各项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承保商业保
险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七)异地就医管理科。拟订全市跨省和区内异地年度
结算办法并具体负责执行,负责异地就医及结算的数据统计、
分析。负责对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管理及费用审核,负责协
调处理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管
理业务,负责处理参保人对异地就医的投诉。
(八)申报服务科。负责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市本
级医疗保障业务“一门式”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各
待遇申请、申报。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政策咨询。负责参保、
缴费和待遇记录以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和开具相关证明
材料。负责受理各项申报受理业务的结果反馈工作,承担申
报材料影像化工作负责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中心各项
政务服务实施工作
(九)稽核科。依法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支
付、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负责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稽查相
关数据。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三险”及缴费情况进行
稽核。负责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三险”保费的行为
法处置。负责对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负责制订
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和检查评估办法,制订年度稽核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
(十)信息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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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市
医疗保险数据入库、数据迁移、需求分析等工作。指导和协
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培训及日常维护工作。
联系和配合运营商做好全市医保信息系统通讯线路安装和
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医疗保障功能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设备维护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档案资料的综
合管理及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备案,查询工作。
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障业务
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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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23 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
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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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 2023 年度总收入 1849.02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1848.85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1350.48 万元,增加
498.54 万元,增长 36.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48.38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1350.17 万元增加
498.21 万元,增长 36.90%,主要原因:(1)市财政将原拨款
至专户的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统一计入我部门财政拨款收
入,具体为建设国初期退休人员医疗实助收入 20 万元、2023
年公务员医疗补助 309.94 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
较上年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38 万元。为市本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38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
至专户的项目资金“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0.38 万元,统一计入我部门财政拨款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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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
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
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经
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部
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 0.1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18
万元,减少 0.08 万元,下降 44.44%,主要原因是:利息收
入减少。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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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 0.17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13 万元,增加 0.04 万元,
增长 30.7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
(二)本部门 2023 年度总支出 1849.02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1848.76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1350.48 万元,增
498.54 万元,增长 36.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16.44 万元:主要用
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 2022 年度
决算数 95.29 万元,增加 21.15 万元,增长 22.2%,主要原因
是:一是 2023 年市财政将建国初期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拨款
至专户的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统一计入我中心财政拨款收
支;二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1658.9 万元:主要用于:按
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和日常运转经费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较 2022 年
度决算数 1181.69 万元增加 477.21 万元,增长 40.38%,
要原因是:一是市财政将 2023 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原拨款至
专户的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统一计入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二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213 类)1.5 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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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1.50 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与 2022 年度决算数无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71.54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
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
革方面的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71.82 万元,减少 0.28
万元,下降 0.39%主要原因是:2023 年 4 月有人员退休减
少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 类)0.38 万元:主要
于:财政指定单位人员的 2023 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38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
因是: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项目资金“其他解决
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38 万元统一计入我部门财
政拨款收支
6.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
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部
没有结余分配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 0.27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17 万元,增加 0.10 万元,增长 58.82%,主要原因是 2023
年末利息结转较 2022 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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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 1848.38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1350.17 万元,增加
498.21 万元,增长 36.90%。其中:基本支出 1124.63 万元,
项目支出 723.75 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年初预算为 1063.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48.38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73.8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5
万元。主要用于优秀人员年度考核奖励。预决算存有差异原
因是:由于 2023 年增加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原因,年中
追加了 1.05 万元,导致预决算存有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39万
元,支出决算为9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用
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年初预算数无
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
决算为 20.0 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费用。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于市财政将建国初期退休人员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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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补助原拨款至专户的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统一计入我部
门财政拨款收入原因,年中追加了 20 万元,导致预决算存
有差异。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0.37 万元。主要用于按
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奖励。预决算存有差
异原因是:由于 2023 年追加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和在编
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原因,年中追加 60.37 万元,导致预决
算存有差异
(5)()()
疗(项)年初预算为 47.68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68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0.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
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9.56 万元
要用于 2023 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主要用于 2023 年公务
员医疗补助费用。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于市财政将
2023 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拨款至专户的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
统一计入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原因,年中追加 309.56 万元,
导致预决算存有差异。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681.48 万为 702.7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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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预算的 103.12%。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
补贴及绩效奖励。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 2023 年追
加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和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原因,
年中追加 21.24 万元,导致预决算存有差异。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52.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438.16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287.79%。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一是 2023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
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自治区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不列
入年初预算,下达资金(包括 2022 年结转部分)为 285.56
万元;二是 2023 年聘用人员社保基数调整,增加聘用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年中追加 0.35 万元的原因导致预决算存有
差异。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
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4.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4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主要用于医保经办服务等医疗保障
服务能力工作项目。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
(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58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励费用。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于
2023 年追加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原因,年中追加 5.58 万元,
导致预决算存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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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
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0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预决算存有差异原
因是:由于 2023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
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原因,下达资金为 80 万元,导致预决
算存有差异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9
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
于扶贫专项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 0.9 万元,导致预决算
有差异。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6 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于扶贫专项年初无预算,年中追
加 0.6 万元,导致预决算存有差异。
(14)()住()住()
为 71.54 万 71.54 万
预算的 100.0%。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年初预算
数无差异。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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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
本支出 1124.6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46.92 万元,主
要包括:基本工资 269.89 万元,津贴补贴 143.23 万元,奖金
144.47 万元,绩效工资 70.69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 95.39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7.1 万元,其
他社会保障缴费 3.62 万元,住房公积金 71.54 万元退休
0.96 万元,医疗费补助 0.05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277.71 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6.1 万元,印刷费 0.99 万元水费 0.04
万元,电费 2.15 万元,邮电费 5.55 万元,差旅费 2.5 万元,
会议费 2.33 万元培训费 1.88 万元公务接待费 3.42 万元,
委托业务费 153.31 万元,工会经费 10.89 万元,其他交通费
用 31.9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6.62 万元,支出具体情
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845.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38%。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于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 93.19
万元,导致预决算存有差异。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77.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57%。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4)资本性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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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
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38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38 万元,
增长 100%。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38 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
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8 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8 万元。预决算
存有差异原因是:由于 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项
目资金“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38 万元,
统一计入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的原因,年中追加 0.38 万元,
导致预决算存有差异。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
成本支出(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项)年初预
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8 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原
因是:由于 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项目资金“其他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38 万元统一计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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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财政拨款收支的原因,年中追加 0.38 万元,导致预决算存
有差异。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
成本支出(款)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项)年
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8 万元。预决算存有差
异原因是:由于 2023 年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项目资金
“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38 万元,统一计
入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的原因,年中追加 0.38 万元,导致预
决算存有差异。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3.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00%,比
上年决算数 2.38 万元,增加 1.04 万元,增长 43.70%,主要
原因是:我市评为国家 DRG 付费改革示范点之一,国家、
区内外以及各地市医保部门多次到我市进行交流工作,“三
公”经费较上年有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
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42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
算为 0.0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局、办、镇)机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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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境)团组共计 0.00 个,累计 0.00 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0.00 万元,
出决算为 0.0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元,增长 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年初预
算数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年初预算数为 0.00 万
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3 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
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0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3.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00%,比上年决算数 2.38 万
元,增加 1.04 万元,增长 43.70%,主要原因是:我市评为
国家 DRG 付费改革示范点之一,国家区内外以及各地市
保部门多次到我市进行交流工作,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6.00 次,人次 297.00 次,(境外公
务接待批次 0.00 次,人次 0.0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77.71 万元(与部
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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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
数增加 148.1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281.03 万元,减少 3.32
万元,下降 1.18%。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填列口径不一
致,聘用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计入人员经费,决算数计入公
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87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4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4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3.7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2.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
合同金额 13.6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98.91%。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77.5%;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
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7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00 辆,其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
法执勤用车 0.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00 辆、其他用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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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数1848.76万元,执行数1848.76
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①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
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②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
医保参保率为111.91%;③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
算县区覆盖率达100%;④本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
务的医疗机构DRG付费覆盖率达100%;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年底资金执行进度达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8个项目项目支出总额723.57万元。
其中,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723.57万元,项目中,
感涉密项目0个。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
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为一等,涉及资金723.57
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27.69万元调整后预算723.57万元,全
年执行数723.57万元,预算调整率较大,主要原因:一是2023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65万元是由
自治区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二是2023年,
市财政将原拨款至专户的部分预留总预算资金329.94万元,
统一计入我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为建国初期退休人员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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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补助收入20万元、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309.94万元,不
列入年初预算,三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是在年中由市本
级下达的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今后我部门将进一步与上
级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加强年初预算
数据测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增强预算约束
力和严肃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
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
数为365万元执行数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
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市66个乡镇(街道)974个村(社
区)实现可办理医保服务双100%,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
务。大力推广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模式,实现乡镇(街道
提供的服务事项数达21项,村(社区)能提供的服务事项数
达13项,提前完成自治区2023年目标要求;二是医保基金
合监管能力排名较上年提高2个名次;三是2023年医疗服务
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3年实际支出365万元,预算执行
率达到100%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个重点项
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65万元,
评价情况来看,能有效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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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管理、目录监管水平,推进医保支付方式、药品和医用
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任务基本能完成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
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
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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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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