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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公共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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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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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
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医疗保障、医药
价格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有
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则、政策
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
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
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
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
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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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等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
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
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
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并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
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
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
障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组织实
施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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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
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单位为梧州市医
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访、
宣传、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起草有
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
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
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
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
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
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
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
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
(二)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
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
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医疗救助有关政策
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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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
(三)医药管理科。协同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
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拟订全市医保目
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
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
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
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
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
组织实施拟订药品、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
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
争议,指导各县(市)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四)基金监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
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
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
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万秀分局、长洲分局、龙圩分局为市医疗保
障局的派出机构受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分局主要负责组织实
施辖区内相关医疗保障工作,以及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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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安全、保密、信访
宣传、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负责与上级
门、主管部门、外单位及各科室的协调和联络。负责拟订工作制
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业务统计及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责中心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各项医疗保障基金收缴、各项医疗保障
待遇拨付、医疗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规范使用管理。编制我市
医疗保险基金的基金预、决算。负责提交医疗保障基金收支运行
数据,跟踪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各类医疗保障基金
报表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并报送全市及市本级医疗保障
基金支出用款计划拨付市本级基金支付费用。负责中心财务工
作。
(三)保审核科负责对“三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的待
遇、支付范围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理,对医疗
保障、补充医疗待遇申领业务指导。负责对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进
行审核。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在医疗费用支出数据进行监
测、分析。负责实施各项医保扶贫倾斜政策。负责维护管理医保
信息系统中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数据库信息。负责对市本级
离休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信息、就医行为和医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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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审核管理。指导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四)定点管理科。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进行
组织评估谈判协商、订服务协议并进行协议管理。对医药机
构开展有关医疗保障服务业务进行指导对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
医疗保障费用进行审核。负责拟订年度医保付费方案。负责稽核
处理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建立管理医疗保障反欺诈系统
及医保医师管理系统,负责维护管理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医用材
料、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库内信息。处理和调解参保人员与定点医
药机构发生的纠纷。
(五)参保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参保征收年度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实施年度“三险”缴费基数以及城乡居民医
保筹资标准核定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补充保
险投保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参保人员各项缴费信息确认。
依法办理市本级“三险”参保业务、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市本级
参保数据的统计查询,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给参保
人员。负责市本级“三险”每月征收清册的核定工作。
(六)待遇结算科。负责办理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结算及个人
账户继承核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申报结
算、清算工作。负责对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的待遇支出情况统计、
登记,将统计数据与财务科进行核对。负责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业务、各项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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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管理。
(七)异地就医管理科。拟订全市跨省和区内异地年度结
办法并具体负责执行,负责异地就医及结算的数据统计、分析。
负责对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管理及费用审核,负责协调处理异地
定点医药机构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管理业务,负责处理
参保人对异地就医的投诉。
(八)申报服务科。负责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市本级医
疗保障业务“一门式”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各项待遇申
请、申报。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政策咨询。负责参保、缴费和待遇
记录以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受理各
项申报受理业务的结果反馈工作,承担申报材料影像化工作
责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中心各项政务服务实施工作。
(九)稽核科。依法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支付
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负责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稽查相关数据。
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 “三险”及缴费情况进行稽核。负
责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三险”保费的行为依法处置。
责对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负责制订经办机构的内控
制度和检查评估办法,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信息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
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市医疗保险
数据入库数据迁移、求分析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定点医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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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培训及日常维护工作。联系和配合运营
商做好全市医保信息系统通讯线路安装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
障卡的医疗保障功能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和计算
机设备维护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档案资料的综合管
理及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备案,查询工作负责档案
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障业务档案进行数字
化处理。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核定机关编制人员 15 人。实有在
职在编 16 人。聘用人员 3人。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人员 51 ,
现在职在编 43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 16 人,
额事业编制 27 人。聘用人员 2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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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公共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上述报表,详见附表。
—13—
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350.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350.3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7.22万元,下降2.7%。
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1350.1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0.59万元,增长8.1%,
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收入较上年增加。
2.其他收入0.1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1年度决算数
增加0.07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0.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37.88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上
年正常开展相关的业务,无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1350.48万元,其中本年支
1350.31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7.22万元,下降2.7%。
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29 要用
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 0.14 万元,增长 0.2%,主要原因
—14—
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81.69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
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日常
运转经费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021 年度决算数减少 35.41 万元,下降 2.9%,主要原因
是开源节流,压减经费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1.50 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
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1 万元,增长 0.7%,主要原因
是调整扶贫支出项目。
4房保71.82 元:家政
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1 年度决算数减少 2.01 万元,下降 2.7%,主要原因
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5.年末结转和结余0.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4
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利息结转较2021年有所增
加。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50.17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7.4万元,下降2.7%。其
—15—
中:基本支1118.93万元,项目支出231.24万元。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
初预算为1007.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17万元,完成年初预
13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9.23元,
支出决算为9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
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95.29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万元。预算
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845.61 万元,支出
决算为 1181.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7%。预算与决算差
异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二是 2022
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在年中自治区下
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1.行政单位医疗支47.62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
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03 万元。预算与
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行政运行 760.98 万元、事业运行 3.94 万元,合计 764.92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较年初预算
—16—
数增长 118.58 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
2022 年列入行政运行、2022 年追加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和
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3.44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
事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42.38 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主
要原因一是 2022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
是自治区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二是 2022 年
聘用人员经费工资基数调整,增加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
4.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85.58 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经
办服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工作项目。此项部分资金为 2021
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结转到 2022 年度使
用,不列入年初预算。
(三)农林水支出(类)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 1.5万元。
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扶贫专项年初无预算。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
年初预算数增加 1.5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扶贫专项年
初无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 73.06 万元,支出决算
71.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3%。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
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支出 71.8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
—17—
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24 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93万元
上年增加190.7万元,增长20.5%,要是聘用人员经费2022年列
入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 837.9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 281.03 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 一 ) 工资福利支出837.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4%。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
( 二 ) 商品和服务支出278.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2%。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增加单位窗口政务工作编外
员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69 万元,年初无预算。预算
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用、驻村工作队员生活
—18—
用品款和七一慰问困难党员和关爱巢老人慰问款。
(四)资本性支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预算
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购置医保业务大厅办公设备。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
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
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
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
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万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2.38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比去年减少1.12万元,下降
0.3%,减少原因主要是开源节流,减少业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
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
—19—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
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险费等。2022年,梧州市医疗保障局、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
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68%,比上
减少1.12万元,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业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
批次25人次206次,(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其中:
外事接待批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03万元,比年初预算
数减少365.31万元,降低56.5%。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填列口
径不一致2022年预算公开的机关运行经费填列口径为按功能科
目名称为行政运行填列,2022年决算公开的机关运行经费填列口
径为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
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160.62万元,增长133.4%。主要原因是原从
财政预留总预算安排的编外人员支出从2022年起,列入部门基本
支出预算安排,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填列口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2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支1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
务支出16.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万元,占政府采
购支出总额的1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2万元,
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29.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
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
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
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
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
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6个一
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8.9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0个政府性
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6个项目进
—21—
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98万元政府性基金
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所有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并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
(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进行自评,6个项目评为一等,
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
置不够完善、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设置绩效指标体系。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设定的绩效目(含年
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
目自评得分9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44万元,
执行数为127.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
况:一是基本医疗参保率全年完成112.84%,较好完成年度指标
值;二是医保贯标按时更新率100%;三是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
办事项可办率达到100%。2022年,我市推进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
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增加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渠道,及时协助医疗
机构解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稳妥有序开展跨
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还未达到
70%,主要原因是:外省接入国家异地结算平台的基层医院和民
营医院较少,部分外省医院不支持外伤生育等特殊类型费用异
地医保直接结算以及不支持无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使用医保电
—22—
子凭证结算,导致参保患者需自费出院返回参保地办理报销
一步改进措施:我市将加强宣传,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对异地就医人员做好跟踪服务,强化督导协调,最大程度保证参
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顺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
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
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23—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境)费反映单位
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料费、维修
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
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