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 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
二、机构设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局 2020 年
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医疗
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医疗保障、
医药价格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
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
展规则、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
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
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
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
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
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
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
—2—
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
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等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
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
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
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
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
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并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
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
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
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
平,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
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
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
—3—
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
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 机构设置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单位为梧州市
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
信访、宣传、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
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
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负
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
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医
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
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
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
计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
(二)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
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
医疗救助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单位医疗保
—4—
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
理办法。
(三)医药管理科。协同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拟订
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
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
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
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
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国家
和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
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
织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药
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
各县(市)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四)基金监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
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
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
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
计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万秀分局、长洲分局、龙圩分局。为市
—5—
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受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分局主要负
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医疗保障工作,以及完成市医疗保
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安全、保密、
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负
责与上级部门、主管部门、外单位及各科室的协调和联络。
负责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业务统计及政
法规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
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各项医疗保障基金收缴、各项医疗
保障待遇拨付、医疗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规范使用管理。
编制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的基金预、决算。负责提交医疗保障
基金收支运行数据,跟踪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市
各类医疗保障基金报表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并报送
全市及市本级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用款计划,拨付市本级基金
支付费用。负责中心财务工作。
(三)医保审核科。负责对“三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
的待遇、支付范围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
理,对医疗保障、补充医疗待遇申领业务指导。负责对生育
保险待遇申领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在医疗
用支出数据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实施各项医保扶贫倾斜政
—6—
策。负责维护管理医保信息系统中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
数据库信息。负责对市本级离休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
疗保障信息、就医行为和医疗情况审核管理。指导实施全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四)定点管理科。负责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进行组织评估、谈判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协议管理。
对医药机构开展有关医疗保障服务业务进行指导。对定点医
药机构申报的医疗保障费用进行审核。负责拟订年度医保付
费方案。负责稽核处理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建立管
理医疗保障反欺诈系统及医保医师管理系统,负责维护管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医用材料、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库内信
息。处理和调解参保人员与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纠纷。
(五)参保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参保征收年度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实施年度“三险”缴费基数以及城
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核定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
险、其他补充保险投保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参保人员
各项缴费信息确认。依法办理市本级“三险”参保业务、关
系转移接续。负责市本级参保数据的统计、查询,定期将个
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给参保人员。负责市本级“三险”每
月征收清册的核定工作。
(六)待遇结算科。负责办理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结算
个人账户继承核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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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算、清算工作。负责对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的待遇支出
情况统计、登记,将统计数据与财务科进行核对。负责对城
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各项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承保商业保
险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七)异地就医管理科。拟订全市跨省和区内异地年
结算办法并具体负责执行,负责异地就医及结算的数据统
计、分析。负责对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管理及费用审核,负
责协调处理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
医管理业务,负责处理参保人对异地就医的投诉。
(八)申报服务科。负责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市本
级医疗保障业务“一门式”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各
项待遇申请、申报。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政策咨询负责参保、
缴费和待遇记录以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和开具相关证明
材料。负责受理各项申报受理业务的结果反馈工作,承担申
报材料影像化工作。负责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中心各项
政务服务实施工作
(九)稽核科。依法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支
付、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负责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稽查相
关数据。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 “三险”及缴费情况
进行稽核。负责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三险”保费的
行为依法处置。负责对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依法追偿。负
责制订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和检查评估办法,制订年度稽核
—8—
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信息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
护。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我
医疗保险数据入库、数据迁移、需求分析等工作。指导和协
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培训及日常维护工
作。联系和配合运营商做好全市医保信息系统通讯线路安
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医疗保障功能管理等相关工
作。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设备维护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档案资料的综
合管理及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备案,查询工作。
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障业
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核定机关编制人员 15 人。实
有在职在编 15 人。聘用人员 3 人。
(二)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人员 51
人, 现在职在编 45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
19 人,全额事业编制 26 人。聘用人员 28 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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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位 2020 年入 1483.88 万
年收入 1380.98 万元, 较 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 806.1 万元,
增长 140.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80.75 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 805.87 万元,
增长 140.2%,主要原因是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
年 3 月正式成立,2019 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故 2020 年较 2019 年增幅大。
2.其他收入 0.23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19 年度
决算加 0.23 万,增长 100%,要原是当利息
入、2020 年收到税局退回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 102.9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较 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 102.9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梧州市医疗保障局于 2019 年 3 月份新成立的
位,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 年 3 月正式成立,
2018 年年末没有财政拨款结转到 2019 年。
门 2020 年出 1483.88 万
—10—
年支出 1337.32 万元, 较 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 866.42 万元,
增长 1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类)104.19 万元:主要用于按
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事业管理
中心开办费。 2019 年度决算数减少 113.04 万元,下降 52%,
主要原因是我局于 2019 年 3 月成立,因时间差异,没有编
制当年预算,人员工资津补贴列入“2080101” 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2020 年将人员工资津补贴列“2101501” 卫生
健康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1168.37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
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和日常运转经费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较 2019 年度决
算数加 927.03 万元增长 384.1%,增较大因一
是我局于 2019 年 3 月成立,因时间差异,没有编制当年预
算,人员工资津补贴列“20801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 年将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列入“2101501”
卫生健康支出。二是 2020 年新成立二层机构梧州市医疗保
障事业管理中心,因此增加了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日
运转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1.49 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
较 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2 万元,增长 1.4%,主要原
因是因工作需要正常支出增加。
—11—
4.住房保障支出(类)63.27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 2019 年度决增加 52.40 万元长 482.1%长较
大主要原因是 2020 年新成立二层机构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
管理中心,增加了该中心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类)146.56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
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
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19 年
度决算数增加 42.58 万元,增长 41%,主要是结转 2020 年使
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资金主要用途:原计
划 2020 年组织的医保基金管理培训班因疫情原因暂缓,作
为 2021 年培训的预留项目实施;梧州市病案数据统计分析
及疾病模拟分组测试集成项目的招标按合同规定进度要求
验收后支付保证金;梧州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费
率法基金结算服务费项目的招标按合同规定进度要求进行
项目验收后支付保证金;计划开展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基
大数据分析项目和委托第三方打击欺诈骗保服务项目等。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 1337.32 万元,较 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 866.42 万元,增
长 184%。其中:基本支出 865.84 万元项目支出 471.48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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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为 840.19 万为 1337.32
成年初预算的 159.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89.75 万
元,支出决算为 104.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09%。
要原因是 2020 年预算于 2019 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事业管
理中心于 2020 年 3 月成立,因此没有编制 2020 年度预算,
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需要追加人员经费,故预算与决
差异较大。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
事业管理中心开办费。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业
管理中心开办费。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出 84.19 万
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4.44 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 2020 年预算编报
2019 年底已成,保障业管中心于 2020 年 3
立,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了人员经费。
(二)为 698.13 万
支出决算为 1168.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7.4%。预算与
决算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一是 2020 年聘用人员支出未纳入年
初预算,当年追加了相关经费;二是 2020 年预算编报于 2019
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3 月成立,
—13—
未能按时编制 2020 年预算,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
追加了人员经费;三是 2019 年结转结余的资金按有关规定
已全部支付
1.行政运行 339.28 万元、事业运行 346.8 万元,合计
686.08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
单位日常运转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长 52.94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08.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新成立二层机构人员工
资津补贴和日常运转经费。
2疗 34.49 万 10.81 万
元,合计 45.30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人员基本医
疗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0.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29.5%。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 2020 年预算编报
2019 年底已成,保障业管中心于 2020 年 3
立,未能按时编制 2020 年预算,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
当年追加人员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78.84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管理事务支出和聘用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48.84 万。预决算主要因一 2020 央财
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自治区下达的中央
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二是 2020 年聘用人员经费支
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4.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9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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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日常办公支出。此项目是自治区下达 2020 年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49.15 万元,主要用于
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药品带量采购、经
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医保政策宣传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工作项目和医保服务大厅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此项资金年
无预主要因一是 2019 年2020 年中央政医
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自治区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
列入年初预算;二是 2020 年医保服务大厅聘用人员经费支
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三农林水支出(类)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 1.49
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9 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49 万元。主要原因扶贫专项年初无预
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 52.31 万元,支出
决算为 63.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1%。预算与决算差异
主要原因是 2020 年预算编报于 2019 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
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3 月成立,未能按时编制 2020 年预
算,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人员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 63.27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
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0.96 万元,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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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 2020 年预算编报于 2019 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事业
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3 月成立,未能按时编制 2020 年预算,
造成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当年追加人员经费。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65.84 万元,
比上年增加 673.87 万元增长 351.0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
障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3 月成立,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
运转经费。
777.91 万
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其他
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 87.93 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
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7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4%,20203
立,增加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
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日常运转经费。
—16—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年初无预算,主
要原因是到扶贫村慰问贫困户的慰问品支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
金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经,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总额为2.2万元,比预算减少0.44万元,低于预算原
因是开源节流,减少业务接待相关支出。比去年减少3.84万
元,下降63.6%,减少原因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支出及减少业务接待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
预算相比无变化,比去年减少5.6万元,下降100%,减少原
因主要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
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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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
比预算减少0.44万元,低于预算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业务
接待相关支出,比去年增加1.76万元,增长400%,增加原因
一是因为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成立,5月份才开始
正式有相关业务支出,二是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
2020320192019
无比较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
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
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梧州市医疗保障局、1个所属单
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
次,人次17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其中:
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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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减少37.61万元,降低30%。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
201953.68156.7%
主要原因是:二层机构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3月
成立,无2019年支出数据,因此无可比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95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4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支出89.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12310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
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
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
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
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
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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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总额的19.53%。
共组织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
公用经费-日常运转经费”“专项公用经费-医疗保障基金监
管经费”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
出261.2万元,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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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扶贫任务;保持基金严管高压态势,实现全市定点医疗
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国家试点取得重大进展梧州市获成
为华南片区唯一获批为DRG付费模拟运行试点城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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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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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