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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
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
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
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
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
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
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4万元,占一般公共
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1%。
共组织对“日常运转专项”等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4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
全体干部职工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强化工作
措施,勇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
项目标任务。截止 2021 年 12 月底全市(含三县一市)完成
情况如下: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实际完成
49.18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02.6%;2.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实际完成 140.53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
务的 101.1%;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实际完成 19.66 万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