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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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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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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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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参与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
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
织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人事争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
(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工作。
(五)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
传。
(八)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定期统计
和分析工作,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九)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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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2024 年决算(部分见《: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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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225.05
225.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0.74万元,增长96.8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0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
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0.74万元,增长96.8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在编人数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
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
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0.00
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
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
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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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事
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
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
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要原因是:无上
结转和结余资金。
2024225.05
225.0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0.74万元,增长96.8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4.37万元:主要用于:
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绩效增量、
物业服务补贴、人员伙食补助、定额公用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
算数增加102.72万元,增长101.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7.37万元:主要用: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12.1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5月合并。
3.住房保障支(221类)13.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
公积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1万元,增长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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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
年5月合并。
4.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
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资金。
5.0.00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225.052023110.74
96.88%。其中:基本支出197.96万元,项目支出27.09万元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5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113.9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79.9947.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机构改
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经济
分类科目有所变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20.31
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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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
经济分类科目有所变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1
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目在年中追加,所以无年初
预算。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61.79万元,支出
决算为12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28%。预决算存有差
原因是: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
年5月合并,经济分类科目有所变更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4.68
元,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
差异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4.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42.6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
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经济分类科目有所变更。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219.6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
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经济分类科目有所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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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96万元,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经济分类科目有所变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1%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
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经济分类科目有所变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3.1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经济分类科目有所变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
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
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
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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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99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58.23%,比上年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5月合并后,增加公
务用车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全年使用财政拨
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
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
加0.00万元,原因是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比上年
增加0.8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单位合并后新增1辆公务
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
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梧州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
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85万元,平均每辆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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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比
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今年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国内公
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4次,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出30.92万元(与部门决算
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
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降低)
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39万元,增长193.64 %。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劳动监察支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5月合并,
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中:(省)
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
车主要是行政执法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
支出总额27.0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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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
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
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7.0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
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
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
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
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
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原因:一是个别项目规划前期可研不够到位,导致后期无法执行。
二是重点项目绩效满意度指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
步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必要时邀请第三方对项目可行性问题进
审核;二是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从严从快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案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1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7万元
行数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全年编外人员及时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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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
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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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