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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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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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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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参与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
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
织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人事争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专
(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工作。
(五)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
传。
(八)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定期统计
和分析工作,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九)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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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全额事业(参公)单位人员编制总数 8 名,其中
行政编制 0 名,参公事业编制 8 名,额事业编制 0 名,
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 0 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 6 人,
包括:行政在职在编人员 0 人、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员 6 人、
全额事业在职在编 0 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
在编人员 0 人。其他聘用人员 0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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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报表
2023 年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
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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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114.31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114.31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9.54 万元,下降
7.7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4.31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9.54 万元,下
降 7.7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自然减少(退休),相
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各项措施,
减各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长 0%,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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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 0.0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
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114.31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114.31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9.54 万元,下降
7.7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01.65 万元:主要
于: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
绩效增量、物业服务补贴、人员伙食补助、定额公用经费等。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7.82 万元,下降 7.14%,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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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于人员自然减少(退休)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5.0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0.7 万元,下降
12.1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自然减少(退休),相应的
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221 类)7.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
房公积金缴费。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1.03 万元,下降
11.94%,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减少(退休),相应的人员
经费支出减少。
4.结余分配 0.00 万元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
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算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资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 114.31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9.54 万元
下降 7.70%。其中:基本支出 94.86 万元,项目支出 19.44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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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7.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31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5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28
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追加了人员支出经费。主要
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 84.53 万元,支
出决算为 69.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91%。预决算存有
差异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各项措施,缩减各项支出。主
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办案各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
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主要用于:在职人
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的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 5.06 万元,支出决算为 5.06 万元,成年
初预算的 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的缴纳。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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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预算为 7.6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主要
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基本支出 94.8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4.33 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8.33 万元,津贴补贴 15.92 万元奖金
26.85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13 万元,
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0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5 万元
住房公积金 7.6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10.53 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 0.79 万元,电费 0.8 万元,邮电费 1.0 万元,差旅费
0.56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2 万元,工会经费 0.85 万元,其
他交通费用 4.6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3 万元,支
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84.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32%。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0.14%。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各项措施,缩减各
项支出。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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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
相符。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 0.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与年
初预算相符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2 万元
成年初预算的 60.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0.08 万元下降
40.00%,主要原因是:落实“紧日子”各项措施,缩减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2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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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年初预算相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局、办、镇)
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
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00 个,累计
0.0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
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2023
年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0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平
均每辆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0.00%,比上年减少 0.08 万元下降 40.00%主要原因是
加强支出管理,节省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00 次人次
12.0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00 次,人次 0.0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53 万元(与单位
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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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
减少 2.0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19.36 万元,减少 8.83 万元,
下降 45.61%。主要原因是:加强支出管理,节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00 辆,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
法执勤用车 0.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00 辆、其他用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22.25万元。其
中,市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22.25万元,无敏感涉密项
目。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
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1.7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
83.33%;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51万元占项目总数
比例16.67%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规
划前期可研不够到位,导致后期无法执行。二是重点项目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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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满意度指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做好前期
调研工作,必要时邀请第三方对项目可行性问题进行审核;
二是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从严从快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案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公用经费-仲裁员办案
补助”自评得分为97.08分,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执行数为
8.2万元,完成预算的85.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5%,超出预设值15%;二是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2.16%,超出预设值2.16%;自评发现
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
措施:进一步科学测算,使预算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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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
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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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