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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 年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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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 度单位决
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 年度单位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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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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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参与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
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
织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人事争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
(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工作。
(五)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
传。
(八)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定期统计
和分析工作,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九)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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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全额事业(参公)单位
人员总数 8 名,:行制 0 名,事业制 8
名,全额事业编制 0 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 0 名。
其中,在职在编人员 6 人,包括:行政在职在编人员 0 人、
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员 6 人、全额事业在职在编 0 人,机关
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在编人员 0 人。其他聘用人员
0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 年度单
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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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 年度单位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23.85万元,其中本年收
123.85入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
8.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85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
降8.7%,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2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
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
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入。较 2021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1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
变化。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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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数无变化。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
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缺
口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
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23.85万元,其中本年支
出123.8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
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9.47万元:主要用
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绩效
增量、物业服务补贴、人员伙食补助、定额公用经费。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9.7 %,主要原
因是减少在编在职人员2人。
2、卫生健康支出(类)5.75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
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住房保障支出(类)8.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
公积金缴费
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
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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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123.8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
下降8.7%。其中:基本支出110.41万元,项目支出13.44万
元。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5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8.44万
元,支出决算为10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1.行政运行 13.47万元,用于人员基本支出,较年初预
算数增加13.47万元,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科
目调整。
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84.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
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4万元。主要原因
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2人。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0万元,主要
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份养老保险的缴纳,与年初预算数相比
无变化。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75万元,支出
决算为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
无变化,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份医疗保险的缴纳。
1 .事业单位医疗5.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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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缴纳,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住房公积金(类)年初预算为8.63 万元,支出
算为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
变化,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份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1. 住房公积金8.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2出 110.41
元,比上年减少6.89万元,减少5.9%,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
人员减少2人。
91.05主要本工
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
经费1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
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91.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76万元。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
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2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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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
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总额为0.2万元,与预算相比无变化,比去年相比无
变化,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于与去
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相
比无变化经,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预
算相比无变化,比去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
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
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
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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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
次,人次2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
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
算变化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变
化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
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
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
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
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织对2022年2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4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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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0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
年度 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
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专项公用经费(仲裁院办案补贴)”等2个项
目进行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4万元,政
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项目都能按照绩效目标实现,按照时
间合理安排进度,衡量的绩效目标的量化指标达到预算执行
率的100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设定的绩效目
标(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进行自评, 2个项目评为
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
数比例 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0个项
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专项公用经(仲裁
办案补贴)根据设定的绩效目(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
整)专项公用经费(仲裁院办案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万元,执行数为8.4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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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
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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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