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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 年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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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院 2020 年
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院 2020 年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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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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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参与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
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
织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人事争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专
(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工作。
(五)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传。
(八)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定期统
和分析工作,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九)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人事争
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
三、人员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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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全额事业(参公)编
8 名,(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数 8 人,聘用人员 7 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 年度单位
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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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 年度单位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 140.41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140.4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14万元,增长
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0.41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14万元,增长
5.4%,主要原因是办公地点搬迁财政追加经费。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 140.41万元,其中本年支
出 138.84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44万元,增长
4.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5.53万元:主要用于人
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费,物业
管理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较2019年度
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办公地点搬迁
财政追加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5.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缴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3.7%,
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变动。
3.住房保障支(类) 7.99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0.60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
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4.年末结转和结余(类) 1.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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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79.3%,主
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 138.84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6.44万
元,增长 4.9%。其中:基本支出 114.53万元,项目支出
24.31万元。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88万元,支出决算为 138.84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类)年初预算为91.56万元,
支出决算为 1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主要原
因是绩效增量没有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
出、办公经费,劳动能力鉴定专项支出,工资福利及日常办
公支出、仲裁办案支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等。
1、行政运行82.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办公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9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
以及社会保险经办部分支出等年初编制预算时列入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支出,决算列入行政运行。
2、劳动关系和维权28.5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
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38万元, 主要是编制预决
算列入项目差异。
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3.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
及日常办公支出、仲裁办案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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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主要是编制预决算列入项目差异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4万元,主
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3万元,支出
决算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
医疗保险费
1、事业单位医疗5.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
险费。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9万元,支出
决算为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
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7.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
金。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4.53万元,
比上年增加 4.3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办公地点搬迁
财政追加经费。
其中:人员经费 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
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
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 15.63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委托
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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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福利支出 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9%,主要原因是绩效增量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
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
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总额为 0万元,比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
中,因公出国支出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去年
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
万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
出决算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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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安排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
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
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
费支出0 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
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外事接待批次 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3 万元,比年初
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
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比2019年增加 1.66 万元,增长
10.6 %。主要原因是办公地点搬迁财政追加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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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
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
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 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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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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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