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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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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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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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主要职能为加强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保存的技术性、事务性及相关指导工作;承办市
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
单位,无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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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
单位决算报表
2023 年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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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57.32 万元,其中本年收
57.32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5.38 万元,增长
10.3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7.32 万元,为市本级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5.38 万元,增
10.36%主要原因:本年较 2022 年度增加增人增资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0%,与 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0.00 万元,
增长 0%,与 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 0.00 ,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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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收入 0.0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 万元,增长 0%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事业收入经营收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
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与 2022 年度
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与
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57.32 万元,其中本年支
57.32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5.38 万元,增长
10.3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 类)45.85 万元:主要
用于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的技
术性、事务性及相关职能而开展的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发生的
支出。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4.64 万元,增长 11.26%
要原因是本年2022 年增加增人增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5.1 万元:主要用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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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0.33 万元,增长 6.9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
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2.56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
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较 2022
度决算数增0.17 万元,增长 7.1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
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3.81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
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 2022 年度
决算数增加 0.24 万元,增长 6.7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
整。
5.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
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算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与 2022 年决算数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与 2022 年决算数一致。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支57.32 万元,较 2022 度决算数增加
5.38 万元,增长 10.36%其中:基本支出 54.72 万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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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2.60 万元。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2.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57.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4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
文化()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8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内追加人员经
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
创作与保护()年初预算为 33.3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85
元,完成年初预算110.4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
内追加增人增资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
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
文化和旅游支出()年初预算为 8.72 万元,支出决算为 8.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2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
年内追加增人增资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和编外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初预算为 4.79
元,支出决算为 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6.47%
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内追加增人增资经费。主要用于事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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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
医疗()年初预算为 2.41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6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6.2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内追加增
人增资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 3.59 万元,支出决算为 3.81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06.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内追加增人增
经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况说明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度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4.7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
48.2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6.78 万元,津贴补贴 7.54
万元,伙食补助费 1.77 万元,绩效工资 9.86 万元,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1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52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32 万元,住房公积金 3.81
万元,生活补助 0.6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6.43 万元,水费 0.01
万元,电费 0.03 万元,邮电0.06 万元,旅费 0.35 万元,
公务接待费 0.12 万元,劳务费 0.08 万元,委托业务费 4.49
万元,工会经费 0.5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73 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47.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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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内追加增人增资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 6.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5.47%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
相应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内追加引进人才经费。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度政府性
基金支出 0.00 万元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0%。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政府性
基金支出年初预算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0%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度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
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2023 年度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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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初预算10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4 万元,增长
5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业务交流需求,增加
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
出决算 0.12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原因是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置了 0辆公务用车,主要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无相
关用车支出2023 年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单
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车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比上年增加 0.04 万元,增长 50.00%主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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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实际业务交流需求,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
接待批次 2次,人次 12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
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
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20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2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
业合同金额 0.2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
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12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00 辆,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
法执勤用车 0.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00 辆、其他用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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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
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04万元,占项
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
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
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
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业务支出未及时
整理报销材料提交至财务,使序时进度支出较为缓慢下一
步改进措施:加强人员业务及时处理能力,严控一般性支出
和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公用经-非遗工作(
)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
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一是委托开展非遗文化宣传展示活动≥1个;二是
专项经费额度控制≤2.6万元,均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值。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业务支出未及时整理报销
材料提交至财务,使序时进度支出较为缓慢。下一步改进
施:加强人员业务及时处理能力,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低效无
效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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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事业收入”“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户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
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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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
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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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
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
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出。
十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
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
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