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梧州市第十一中学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教
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
劳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照章程自主
管理。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青少年入学,
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青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负
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
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
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
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负责学籍
管理并对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负责依法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
职工聘任办法并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
具体管理活动,依法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负责聘
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教师和其他职工。负责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
善办学条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第十一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书记 1 名、
校长 1 名、副书记 1 名、副校长 2 名。内设机构共设十个职能
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负责学校工作计划落实及实施文件的接
收及相关总结、文书的编写工作)、党总支办(负责党建方面相
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方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