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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2 年度单位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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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2 年度单位决算
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处 2022 年
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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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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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概况
一、单位职责
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
仲裁事务;承办仲裁法和本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制总数 5,其中全额事业编
5名。其中,全额事业在职在编 4其他聘用人员 1人,
退休人员 3人。
第二部分: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2 年度单位决算报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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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2022 年
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76.81万元,其中本年收
入76.81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
1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87万元,为市本级财
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
12.4%,主要原因是仲裁业务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0.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76.87万元,其中本年76.87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12.4%。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类)66.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仲裁
作办公经费以及仲裁员劳务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
7.81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仲裁业务增加使仲裁
劳务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1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
家规定缴纳的社保费等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0.0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在
职人员医疗保险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0.04万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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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3.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
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
减少0.0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
调整。
5.年末结转和结余0.90万元主要用于跨年度业务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84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
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75.9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62万元,增长
11.2%。其中:基本支出41.86万元,项目支出34.11万元
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81万元,支出决算为75.97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98.9%。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83万元,支
出决算为6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主要用于仲裁
业务开展。
66.70
日常运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
是人员变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类)年初预算为4.45万元,
4.11万92.4%
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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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1万元,
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以及为职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
2.0995.4%
家规定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
元。
事业单位医疗(项)2.0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
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主要
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3万元,决算
3.0691.9%
住房公积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
住房公积金(项)3.06万元,主要用职工计缴的住房公
积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241.86
比上年增加1.86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增资
及社保基数调整。
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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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
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
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
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220
算为0,与去年相比增减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
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与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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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增减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与去年相比增减无
变化。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与去年相比增减
无变化。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与去年相比增减
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与去年相比增
减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
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
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12310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
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6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万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第一书
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等6个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涉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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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公共预算支出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完成情
较好,主要表现在:该项目能按年初目标要求完成,为群众
及其他单位办理司法行政有关业务提供了更优质、更便捷的
环境,促进了仲裁服务形象的提升,进一步提高仲裁的公信
力,促进平安梧州建设。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设定的绩效
标进行自评,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
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对全年
绩效项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根据工作实
需要,细化项目目标设置。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
“专项公用经费—日常运转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评级
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27万元,执行数为21.27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深入化解矛
盾纠纷;二是优化仲裁服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整体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性不够,执行可行性程度不够细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部门职能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并对
工作开展进度进行摸底;二是对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进一
细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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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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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