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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
2020 年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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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 2020 度单位
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广西 2020 年
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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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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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概况
一、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各项公证业
务。
(二)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经济行为,
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为当
事人和有关单位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四)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
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
(五)通过公证活动,向公民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
法律,维护公证职业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六)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
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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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
位人员全额事业编制总数 8 名。现有全额事业在职在编人员
5 人,其他聘用人员 8 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 2020 年度单
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 2020 年度单
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132.07万元,其中本年收
入131.2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34.11万元,增长
3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4.32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21.73万元,增
长 66.7%,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聘人员到岗,人员经费和
公用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76.92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
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12.37万元,增长19.2%,
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增加,导致总体事业收入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0.8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0.82万元,增长100%,主
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需垮年度进行。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 132.07万元,其中本年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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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122.3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26.13万元,增
长 27.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类)11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
工资福利支出及公证业务运行各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
增加21.48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2名事业编
人员到岗,各项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
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9
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是新招录2名事业编人员到岗
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
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生育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较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2
名事业编人员到岗,医保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4.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
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7
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新招录2名事业编人员到岗,住
房公积金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9.73万元:主要用于公证业务运行支
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8.8万元,增长946.2%,主要原
因是有些项目需跨年度进行。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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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54.1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22.44万
元,增长70.7%。其中:基本支出 54.19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2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17 万元,支
出决算为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新招录2名事
业人员,各项经费支出增加。
1.律师公证管理(项)42.0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
工资、绩效增量及社保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8万元,
主要是年中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2万元,
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主要用于事
业编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2万
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养老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2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
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主要用于事业编
的医疗保险及大病医保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
的医疗保险及大病医保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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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年中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4万元,支出
决算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6%。主要用于事业编
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住房公积金支出(项)为4.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
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主要
是年中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4.19万元,
比上年增加22.44万元,增长70.7%,主要是增人增资。
其中:人员经费 4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
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98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
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9.8%。年初2名新招录事业编人员到岗,追加了人员经费,
导致决算比预算数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
%。年初2名新招录事业编人员到岗,追加了公用经费,导致
决算比预算数大。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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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去
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初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去年也没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无预算,去年“三
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
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单位
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
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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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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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