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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广西2023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广西2023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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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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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对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和对各类程序类案件
的审理;依法对各类案件的申请再审及申诉复查;对人民群
众和当事人进行信访接待和判后答疑。
2、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
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
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
假释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
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5、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
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
9、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
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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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同市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0、指导辖区内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
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11、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直属单位 8 个。其中:行政单
位 8 个,分别是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梧州市长洲区人
民法院、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苍梧县人民法院、岑溪市人民法院、藤县人民法院和蒙山县
人民法院。广西进行了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2022 年 7 月起,我市各县(区)法院作为市中级法院二级
算单位进行管理,本次公开预算数据既包括市中院本级
包括 7 个基层法院数据。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设 16 个职能科室分别
是:办公室(技术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
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委办)、审
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审判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参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该部分内容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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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 收 支 总 预 算 304,095,838.35 元 , 同 比 增 加
252,977,943.97 元,增长 494.89%,主要原因:一是从 2022
年 7 月起市级实行对各县(市、区)法院财物统管,作为市
中级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二是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
体化统一规范和新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新增结转结余
编制模块,2023 年起,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其 中 : 本 年 收 入 预 算 281,028,838.46 元 , 同 比 增
229,910,944.08 元 , 增 长 449.77% ; 上 年 结 转 结
23,066,999.89 元。剔除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2023
年收支总预算 118,401,008.21 元,同比增加 67,283,113.83
元,增长 131.62%,其中:本年收入 108,001,305.98 元,同比
增 加 56,883,411.60 元 , 增 加 111.28% , 上 年 结 转 结 余
10,399,702.23 元
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规范和新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
平台新增结转结余编制模块,2023 年起,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
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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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收 入 总 预 算 304,095,838.35 元 , 同 比 增 加
252,977,943.97 元,增长 494.89%,主要原因:一是从 2022
年 7 月起市级实行对各县(市、区)法院财物统管,作为市
中级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二是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
体化统一规范和新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新增结转结余
编制模块,2023 年起,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本年收入预算 281,028,838.46 元,同比增加 229,910,944.08
长 449.77% 23,066,999.89 元
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2023 年收入总预算
118,401,008.21 元 , 同 比 增 加 67,283,113.83 元 , 增 长
131.62% 。 本 年 预 算 收 入 108,001,305.98 , 同 比 增 加
56,883,411.60 元 , 增 加 111.28%; 上 年 结 转 结 余
10,399,702.23 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1,028,838.46 元,占收入总
预算的 92.41%,同比增加 229,910,944.08 元,增长 449.77%,
原因同上。
(二)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三)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同比无变化。
(四)本部门无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五)本部门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同比无变化。
(六)上年结转结余 23,066,999.89 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支出算 304,095,838.35 元其中
出预算 111,456,738.46 元占支预算的 36.65%同比
增 加 90,338,844.08 元 , 增 长 427.78% ; 项 目 支 出 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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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39,099.89 元的 63.35%
162,639,099.89 元,增长 542.13%,主要原因:一是从 2022
年 7 月起市级实行对各县(市、区)法院财物统管;二是根
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规范和新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
平台新增结转结余编制模块,2023 年起,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剔除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2023
算 118,401,008.21 元
20,719,085.98 元 , 占 支 出 总 预 算 的 17.50% , 同 比 减
398,808.40 元,下降 1.89%;项目支出预算 97,681,922.23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2.50%,同比增加 67,681,922.23 元
增长 225.6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 105,831.30 元,占支
总预算 0.03%,上年无该科目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 279,575,074.14,占支出总
预算 91.94%,同比增加 233,388,460.14 元,增长 505.32%,
原因同上。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 10,581,210.46
占 支 出 总 预 算 3.48% , 同 比 增 加 8,390,685.50 元 , 增 长
383.04%,原因同上。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 5,534,318.04 元,占支出总
预算 1.82%,同比加 4,436,456.34 ,增长 404.10%,
因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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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 8,299,404.41 元,占支出总
预算 2.73%,同比加 6,656,510.69 ,增长 405.17%,
因同上。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财政收支算 304,095,838.35 元
款 281,028,838.46 元
23,066,999.89 元 。 支 出 包 括 :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105,831.30 元、安全出 279,575,074.14 元会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10,581,210.46 元 、 卫 生 健 康 支 出
5,534,318.04 元、住房支出 8,299,404.41 元
2023 年
118,401,008.21 元 。 收 入 包 括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108,001,305.98 元、上年结转结余 10,399,702.23 元。支出
出 112,967,190.55 元
支出 2,417,705.92 元卫生健康支出 1,202,832.30 元、
房保障支出 1,813,279.44 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出 281,028,838.46
元 , 其 中 : 基 本 支 出 111,454,958.46 元 , 项 目 支
169,573,880.00 元。剔除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2023
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08,001,305.98 元,其中
本支出 20,717,305.98 元,项目出 87,284,000.00 元。
体支出预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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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行 政 运 行 121,458,350.29 元 , 其 中 : 基 本 支 出
82,880,518.29 元,出 38,577,832.00 元。
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
费支出等。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 36,971,200.00 元,其中:基本支出
408,000.00 元,出 36,563,200.00 元
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支付开展法院
审判业务所需的邮电费、办公费及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其他法院支出 57,350,240.00 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要用于为完成其他各项法院方面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
支出等。
其他司法支出 300,000.00 元,全部为项目支出,要用
于司法救助案件支出,由于预算编制是误用该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将予调整更正。
出 10,281,179.17
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
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534,318.04 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
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 8,299,404.41 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法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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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921.29 元,全部为基本支
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
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工伤保险。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17,070 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
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大病医疗统筹等费用支出,由
于预算编制是误用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将予调整更正
死亡抚恤支出 41,040.00 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遗
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于预算编制是误用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将予调整更正。
“两庭”建设支出 27,373,808.00 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主要用于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机关审判庭的基础建设和维
护。
案 件 审 判 支 出 13,054,475.96 元 , 其 中 基 本 支 出
3,645,675.96 元,项目出 9,408,800.00 元主要
院为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05,831.30 元,全部为基本支
出,主要用于交缴工会经费,由于预算编制是误用该支出功
能分类科目,将予调整更正。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
出预算。
1.算 111,454,958.46 元
支出的 39.66%,同比增加 90,337,064.08 元,增长 427.77%。
主要原因是从 2022 年 7 月起市级实行对各县(市、区)法
院财物统管,作为市中级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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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81,078,844.43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2.75%比增加 64,619,700.05 元长 392.61%
同上。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9,450,914.03 元,占基本支出预
算 26.42%,同比增加 25,005,914.03 元,增长 562.56%,原
因同上。
算 925,200.00
出预算 0.83%,同比增加 711,450.00 元,增长 332.84%,,
原因同上。
2.出 169,573,880.00 元
的 60.34%加 139,573,880.00 元长 465.25%
主要原因是从 2022 年 7 月起市级实行对各县(市、区)法
院财物统管。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31,783,820.00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8.74%,同比增加 26,566,540.00 元,增长 509.2%,原因
上。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44,717,102.00 元,占项目支出预
算 26.37%,同比增加 32,220,000.00 元,增长 257.82%,原
因同上。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 410,000.00 元,占项目支出
预算 0.24%,上年同期无此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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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 10,100,000.00 元,占项
目支出预算 5.96%,上年同期无此项支出。
算 82,562,958.00 元
48.69%,同比增加 70,277,340 元,增长 572.03%,原因同上。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1,454,958.46 元,
其中:人员经费 82,004,044.43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
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29,450,914.03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
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
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经费预算情
况。
2023 年
1,806,497.47 元 , 同 比 增 加 1,714,497.47 元 , 增 长
1863.58%从 2022 年 7 月起
县(市、区)法院财物统管,二是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
统一规范和新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新增结转结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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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2023 年起,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中:当年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1390039.97 元,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416457.50 元。
剔除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2023 年部门预算全口径
安 排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预 算 146,689.76 元 , 同 比 增 加
54,689.76 元,增长 59.45%,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
本年使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元,同比无变化。
2.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预 345,650.00 元 , 同 比 增 加
285,650.00 元,增长 476.08%,原因同上。剔除各县(市、
区)法院统管因素,2023 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60,000.00
元,同比无变化。
3. 公 务 用 车 费 预 算 1,460,847.47 元 , 同 比 增 加
1,428,847.47 元,增长 4465.15%,原因同上。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046,200.57 元,
同比加 1,014,200.57 元,增 3169.38%,因同。剔
除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预算 32,042.86 元,同比增加 42.86 元,增长 0.13%。
(2)公务用车购置费 414,646.90 元,全部是上级转移
支付资金结转本年使用,上年部门预算无此该项目支出。剔
除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公务用车购置费 54,646.90
元,上年部门预算无该项目支出
14
(二)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
2023 年
1,806,497.47 元 , 同 比 增 加 1,714,497.47 元 , 增 长
1863.58%。其中,当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
算 1390039.97 元
支出 416457.50 元。剔除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46,689.76 元,
同比增加 54,689.76 元,增长 59.45%,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
资金结转本年使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元,同比无变化。
2.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预 345,650.00 元 , 同 比 增 加
285,650.00 元,增长 476.08%。剔除各县(市、区)法院统
管因素,2023 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60,000.00 元,同比无
变化。
3. 公 务 用 车 费 预 算 1,460,847.47 元 , 同 比 增 加
1,428,847.47 元,增长 4465.15%。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046,200.57 元,
同比增加 1,014,200.57 元,增长 3169.38%剔除各县(市、
区)法院统管因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32,042.86
元,同比增加 42.86 元,增长 0.13%。
(2)公务用车购置费 414,646.90 元,全部是上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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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资金结转本年使用。上年部门预算无此项目支出。剔除
各县(市、区)法院统管因素,公务用车购置费 54,646.90
元,上年部门预算无此项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
本部门 2023 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 8 个行政机
关,行政运行经费总预算安排 34,821,477.15 元,中:基
本支出预算 29,450,914.03 元,项目支出预算 5,370,563.12
元,同比增加 24,561,770.53 元,增长 239.4%,主要原因
一是从 2022 年 7 月起市级实行对各县(市、法院财物统
管,二是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规范和新要求,预算
管理一体化平台新增结转结余编制模块,2023 年起,上年结
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
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 63,018,387.23 元,上年同期无此
项。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42,954,151.81 元,政府采
购预算的 68.16%,分散采购 20,064,235.42 元,占政府采购
预算的 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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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1,441,233.00 元排 0
转结余资金安排 11,577,154.23 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
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 31,946,862.12 元,
占政购预算 50.69%;程类购 8,956,524.77 元,占
政府采购预算 14.21%;服务类采购 22,115,000.34 元,占政
府采购预算 35.09%。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说明
共有车辆 9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
执勤用车 8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4 辆,其他用车 8 辆,
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用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原值合计 423,552,812.34
1. 183,021,280.74 元2.
备 185,734,602.36 元3.备 36,427,291.99
4.品 0 元5. 476,937.85 6.
家具、用具、装具等 17,892,759.40 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 年部门预算(含所属二层预算单位)所有项目均
编制绩效目标,其中: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
项目)119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1,244,867.97 元,
上年结余收入 21,394,231.92 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
门预算公开表 10 表。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
17
,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
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
的资金等。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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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行政运行(法院):主要反映法院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主要反映法院未单独设
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核算法院在职在编干警医疗保险。
10.住房公积金:核算法院在职在编干警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法院业务支出:主要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
法院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3 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