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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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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 年
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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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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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
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和对各类程序类案件
的审理;依法对各类案件的申请再审及申诉复查;对人民群
众和当事人进行信访接待和判后答疑。
2、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
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
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
假释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
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5、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
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
—5—
9、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
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
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
同市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0、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11、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财政拨款独立核算的国家审判
,单位内设机构 16 个,没有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为办
公室(技术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
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
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委办)、审判监
督庭、执行局、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
行政装备管理科、审判管理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实有行政编制数为 119 名。
政编实有人数 111 人,实有聘用人员 73 人,退休人员实有
人数 69 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报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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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1434.13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11085.1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240.16万元,
增长8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71.16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235.36万元,
增长89.7%,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建设资金,比如:法警训
练基地建设
2.其他收入13.9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
算数增加4.79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
保局转入并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以及相关社保费,
2020年本部门聘请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348.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96.44万元,降低82.1%,
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较多的2019年已经开展但未达到
支付标准的项目尚未支付资金,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结转。
(二)本部门 2020 年度总支出 11434.13 万元,其中本
出 7196.32 , 较 2019 年 164.7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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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增长 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类)6629.9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
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0.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法
院实际工作需求增加,项目支出随之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2.21万元:主要用于基
本养老保险支出,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
老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41万元,增长19%,主要
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计算基数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类)11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参加社
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23万元
增长3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计算基数调整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扶贫第
一书记开展工作。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该项支出不列该科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8.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96万元
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计算基数调整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4237.81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年度或以
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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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决算数增加3478.94万元,增长458.4%,主要原因是存在
有已经开展但未达到支付标准的项目尚未支付资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7182.3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4.16万元,增
长2.2%。其中:基本支出2723.98万元,项目支出 4458.35
万元。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年初预算为12201.91万元,支出决算为7182.3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58.9%。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748.74万元,
支出决算为66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主要原因
是部分建设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
生的基本支出、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生的支出以及项目建
设。
1.行政运行2627.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
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69万元, 主要是有上年结转
的绩效考评奖金,同时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增加形成
中的追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094.73 万元,主要用于审判业务、
执行业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82.01 万元,主要是审
判业务及执行业务等支出增加,市本级及自治区追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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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同时有上年结转资金,导致决算数增加。
3. 907.53 万
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092.47 万元,主要一是有上年结
转的资金优先被使用,二是部分项目未完结,资金尚未达到
支付条件,不能进行支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01.27
万元出决为 258.22 万,完预算的 128.3%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
出。
1. 机关事业位基本老保险费支出 258.22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年初预算增加 56.9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进
了追加。
100.94 万
支出决算 11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4%。主要用于职
工医疗保险支出。
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15.5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
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14.5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进行了追加。
150.95 万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 178.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3%。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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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房公积金支出 178.6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
员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27.69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进行了追加。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02723.98
元,比上年增加154.16万元,增长2.2%,主要是根据法院实
际工作需求,案件数增加,人员支出及法院业务支出增加。
2364.73
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
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
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5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
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
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7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1.6%。主要是由于增人增资及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增加
形成年中追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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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7%。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导致办公
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83万元,完成年初预
的2076.4%。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死亡发放一次性死亡抚
金形成的。
(五)资本性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
要用于必要的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去
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初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去年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无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3
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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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决算总额为38.52万元,比预算减少53.69万元,低于预算
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中,购置公务用车的计
因供应商缺货不能在2020年完成。比去年减少86.13万元
下降69.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购买了两辆特殊业务
用车及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
0万元,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50
万元,低于预算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的计划因供应商缺货不
能在2020年完成,比去年减少81.55万元,下降100%,减少
原因主要是2019年购买了两辆特殊业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04万元,低于预算原因是比去
年减少0.64万元,下降1.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
少了公务用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3.65万
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比去年
减少3.94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
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
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法院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支
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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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平均每辆2.7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5
次,人次236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25万元,比年
预算数减少80.25万元,降低1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
201981.28
元,降低1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及相关
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4.8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8.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6.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
149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
微企业合同金额149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执法
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
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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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
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组织对“党建文化建
设”、“潘塘公园法治广场LED屏安装工程”等4个项目进行
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4.68万元,不涉
政府性基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党建文化建设及潘塘公
园法治广场LED屏安装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党建文化建设项目自评得
为10分,达到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提高法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宣传
法律意识的预期目标。潘塘公园法治广场LED屏安装工程自
评得分为10分,达到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
法治的信任感的预期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开展时间较晚,项目资金
没能按照季度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尽量提早项目开展
间,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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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文化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其他专项支出-党建文化建设
年度:
2020
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得分
年度资金总
25
25
25
10
其中:财政拨款
25
25
2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营造浓厚的
争先创优氛围,提高法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宣传法律意识
法院干警综合素质得到提
高,法院文化氛围浓厚并得
到良好的展示,法院文化得
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提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指标
目标值
完成率
投入与管理
投入管理
预算编制合理性
合理
100%
预算执行率
=100%
100.00%
预算资金到位率
=100%
100.0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健全
1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有效
100%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100%
实施管理
合同管理完备性
完备
100%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健全
100%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100%
政府采购规范性
合规
100%
产出目标
数量
党建活动举办次数(次)
>10
110.00%
质量
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10%
100.00%
时效
党建活动完成及时
及时
100%
成本
投入资金
=25 万
100.00%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提高干警廉政度,提升法
院公信力。
=95%
100.00%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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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塘公园法治广场 LED 屏安装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其他专项支出-潘塘公园法治广场 LED 屏
装工程
年度:
2020
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
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
9.18
9.18
9.1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18
9.18
9.18
-
100
其他资金
-
0
年度总体目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感,促进
社会和谐发
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了
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指标
目标值
业绩指
完成率
投入与管理
投入管理
预算编制合理性
合理
100%
100%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00%
预算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0.0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健全
100%
1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有效
100%
100%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实施管理
合同管理完备性
完备
100%
100%
设备巡检规范性
完善
100%
100%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健全
100%
100%
项目验收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政府采购规范性
合规
100%
100%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规范
100%
100%
产出目标
数量
支付质保金数量
=1 个
1 个
100.00%
质量
潘塘公园法治广场 LED 屏正常
使用
=100%
100%
100.00%
时效
按时支付项目质保
=1 个
1 个
100.00%
成本
投入成本
=9.18 万元
9.18 万元
100.00%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保障各项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提高法院公信力
=100%
100%
100.00%
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95%
9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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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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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法院):主要核算法院在职在编人员
工资,以及按在编人员数核算的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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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主要核算定额外的
法院公用经费。
十六、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
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七、“两庭”建设:主要核算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相关
支出,根据工作需要,审判法庭都需要建设成高清数字科技
法庭。
十八、其他法院支出:主要用于核算日常法院业务外的
其他法院业务支出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职
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