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独立核
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
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
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
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
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
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
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
毕,不需结转至下年执行。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8942.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942.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31.14万元,增长11.6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7358.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
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车管业务工作、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等各类交警工作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