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其他收入1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
数增加37.13万元,增长42.28%,主要原因是与外单位联合开展
公安业务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事业
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
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
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
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38.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
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9.37万元,下降84.63%,主要原
因是提高了预算年度内经费支付率,减少需要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6680.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647.4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38.94万元,增长8.8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5625.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
日常公务的基本支出和开展公安业务的项目支出等。较2023年
度决算数增加381.67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43.02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本单位在职民警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较2023年度
决算数增加57.79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18.85万元:主要用于:缴 纳本
单位在职民警相关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64万元,
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