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
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
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 2023 年度
决算数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5.14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较2023 年度决算数减少 129.39 万元,下降 96.18%,主要原因是
城区拨入专项经费大大减少。
(二)本单位 2024 年度总支出 7527.52 万元,其中本年支
出7513.76 万元,较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256 万元,增长 3.5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 类)6259.29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
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办公经费、其他
资本性支出、正常履职所需的办案业务经费及其业务装备经费。
较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119.85 万元,增长 1.95%,主要原因是
开展的业务对比上年有所增加,使公共安全支出总体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557.97 万元:主要用于支
付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55.71 万元,
增长 11.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278.12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
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