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经营性收入。
6.其他收入 5.01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
少 668.99 万元,下降 99.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办案
专项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所
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34.5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44.46 万元,下降 24.84%,
主要原因是:2023 年根据办案实际需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7271.52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7266.38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270.36 万元,
下降 3.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 类)6139.44 万元:主要用于:支
付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办公
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正常履职所需的办案业务经费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