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
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
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
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协调全
市政法各部门之间、政法各部门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
事项,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
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全市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加强过
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
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
定形势,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推进工作,创新完善多部门
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
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
各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4.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
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