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梧州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我市根据中央及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健全约束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本地实际财力,压减各单位的“三公”经费等各项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巩固我市治理“三公”经费工作成果。2018年梧州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全口径支出预算数为3117.21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比下降8.36%。其中:属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数为2588.1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比下降9.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全口径支出预算数42.08万元,同比下降45.21%,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21.08万元,下降21.49%。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市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精神,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总额,做到不超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全口径支出预算数760万元,同比下降23.33%,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692.37万元,同比下降27.72%。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执行,保持零增长的成果。
三、公务用车费。
2018年全口径支出预算数2315.13万元,同比下降0.7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0.3万元,同比下降3.02%,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市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454.83万元,同比上升9.6%。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安部门为了执法执勤工作需要增加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1874.7万元,同比下降0.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7.7万元,与去年同比下降324.67万元,下降18.22%。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市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417万元,增长334.38%,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安部门为了执法执勤工作需要增加购置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