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桂财债〔2021〕89号)有关精神,自治区原则上同意我市调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用途的有关事项。现将调整事项信息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表
梧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