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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中央资金的通知(梧财教〔2021〕9号)

发布时间 : 2021-01-19 11:08:21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本站原创 浏览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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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中央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0〕17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中央资金(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桂政发〔2007〕27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级应分担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另文下达。

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项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等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2021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中央资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9日

梧财教〔2021〕9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