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0〕138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621万元,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2021年“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培训资源安排要向贫困地区倾斜。要加强中小学师资培训管理,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调配优质培训教师团队,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参训学员安全管理和培训考勤考核工作,确保培训实效。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培训项目承办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参训教师的培训费,也不得以“管理费”名义克扣培训经费。经费安排和使用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