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交通运输局,藤县、各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0〕112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14交通运输支出”相应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
请市交通运输局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市本级部分的补贴资金尽快制定分配方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补助实现部分)指标表
2.提前下达2021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农村公路养护部分)指标表
3.提前下达2021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农村公路养护部分)绩效目标表
梧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