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27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农业农村”相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97号)等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二、根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请按照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资金发放、绩效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梧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