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0〕5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0年有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
请根据实际及时足额完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获得资助,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挤占、挪用、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
附件:2020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