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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基础教育学生资助补助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的通知(梧财教〔2020〕13号)

发布时间 : 2020-01-22 11:57:28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本站原创 浏览 : 0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础教育学生资助补助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7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和自治区资金(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159号)有关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二、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发〔2019〕101号)精神,落实学生资助工作。

    三、财政、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下达2020年基础教育学生资助补助中央和自治区资

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2日

 

梧财教〔202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