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91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专项奖补经费(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0年有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ー、本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按一定比例测算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和自治区奖补资金。待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预算确定后,再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关数据和各地实际奖补情况,进一步核定各地奖补资金额度,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下达其余部分补助资金。
二、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计划、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教师队伍帮扶计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贫困农村教师生活待遇,逐步引导教育投入向侧重于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转变,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进一步提高乡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指定专人负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到教师手中。
三、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调资政策合理确定补助水平。
四、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资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