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城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83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补助经费(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7特殊教育”相关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为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等。自治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校舍、配置康复及教学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方面支出。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请全额编入2020年年初预算,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及时将专项经费拨付到项目学校,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地方财力,合理安排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有关财政局、教育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要实行项目管理,建立和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于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品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