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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梧州市本级 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梧整合〔2019〕29号)

发布时间 : 2019-12-16 15:20:18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本站原创 浏览 : 0

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梧州市本级

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苍梧县、藤县财政局: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支持你们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任务,现下达市本级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详见附件),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建设、产业扶持等扶贫项目。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对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目标,及时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市扶贫办备案。同时,要严格按照《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7〕42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19年梧州市本级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6日

 

梧整合〔201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