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脱贫攻坚
工作经费的通知
市扶贫办:
为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据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笺办201905432号),现拨付贵办脱贫攻坚工作经费4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扶贫”相关科目。
二、请按《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市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梧财预〔2014〕69号)要求,做好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收到通知后,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对截留、克扣和挪用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梧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