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藤县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62号)精神,结合各地各校2019年学生人数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详见附件),请根据学校类别分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2中专教育”“2050303技校教育”。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
请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04号)要求,在自治区下达的奖学金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内,适当向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学生倾斜,按规定流程及时组织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落实到位。具体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附件: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