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
专项资金的通知
梧州学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40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经费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相关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按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量、贷款工作完成质量、资助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资助宣传及诚信教育成效、配合国家或自治区专项工作、在全国全区作经验发言或获得奖项等因素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二、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监督。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尽快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附件: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