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1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资金(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拨款机制,积极引导各地落实政策
自治区按“基本补助+奖励”方式统筹核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包括基本补助和扩大覆盖面奖励两部分。基本补助资金以各地填报的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基础数据为依据,按照人均350元/月的补助标准核定。同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回或弥补第一批预拨市县项目结余或缺口资金。奖励资金按照“多发放多奖补”的原则,对提标扩面的县按当地财政投入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
计划、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教师队伍帮扶计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
改善贫困乡村教师生活待遇,逐步引导教育投入向侧重于教师队
伍等软件建设转变,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乡村
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
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组
织实施工作,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教师手中。
三、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你县(区)财政局、教育局要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信息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发生。
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反映。联系人及电话:黄明宇(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771-5815207;冯仕恒(财政厅教科文处),0771-5336426。
附件:2019年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