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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梧财教〔2019〕74号)

发布时间 : 2019-07-19 15:19:26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本站原创 浏览 : 0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19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

计划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梧州职业学院:

为保障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桂财教〔2019〕106号),经研究,现下达你校2019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第二批)(详见附件),经费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职业教育”相关项。同时,为统一列支科目,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64号)及对应的《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的通知》(梧财教〔2019〕35号)科目作如下调整: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职业教育”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包括改扩建校舍、实验实训场地,教学设备和图书购置;支持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该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和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

二、你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专项经费管

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下达后由你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资金用途自主提出分配使用计划,编制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自治区将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高职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及广西职业技能公共

实训基地建设资金分配表

2.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

 

梧财教〔201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