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财政专项资金 > 2019年 > 正文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自治区资助经费的通知(梧财教〔2019〕56号)

发布时间 : 2019-06-05 09:36:56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本站原创 浏览 : 0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自治区资助经费的通知

 

梧州学院、梧州职业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自治区资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19〕2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校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自治区经费(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一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二、你校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并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以及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倾斜。在抓紧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完成评审工作后,尽快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发放到应受助学生手中。

三、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项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附件:1.2019年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资金分配表

2.2019年高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分配表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

 

 

 

梧财教〔201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