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梧州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
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对立法项目建议进行论证评审,拟定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起草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国家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呈报国务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事宜。
(五)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七)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因不服市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依法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律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负责指导、支持和协助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市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十四)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五)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六)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司法局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梧州市司法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一类,非独立部门预算单位),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 梧州市公证处(公益二类)、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梧州仲裁委秘书处(公益二类)。
梧州市司法局机关内设机构共设1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政治部、机关党委和办公室、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立法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政府法律事务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下设一个派出机构:园区司法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司法局人员编制总数85名,其中:行政编制56名,参公事业编制5名,全额事业编制21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73人,包括:行政在职在编人员54人、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员4人、全额事业在职在编12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在编人员3人。其他聘用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4437878.16元,同比增加678136.68元,增长4.93 %。主要是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规范和新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新增结转结余编制模块,2023年起,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其中:本年收入预算14131289.79元,同比增加371548.31元,增长2.7 %;上年结转结余306588.37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以下支出增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新增设置结转指标模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4437878.16元,同比增加 678136.68元, 增长4.93%。本年收入预算14131289.79元,同比增加371548.31元, 增长2.7 %;上年结转结余306588.37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09289.79元,占收入总预算的94.26%,同比增加428448.31元,增长3.25%。
(二)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22000元,同比减少56900元,下降9.83 %,主要是预计公证业务减少,收入减少。
(四)本部门无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五)本部门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同比无变化。
(六)上年结转结余306588.37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新增设置结转指标模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4437878.16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439434.9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16%,同比增加976393.46元,增长8.52 %;项目支出预算1998443.2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84%,同比减少298256.78元,下降12.99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11709075.68元,占支出总预算81.10%,同比增加553289.25元,增长4.96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211967.68元,占支出总预算8.39%,同比增加51430.61元,增长4.43%。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607859.04元,占支出总预算4.21%,同比增加34843.86元,增长6.08%。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908975.76元,占支出总预算6.30%,同比增加38572.96元,增长4.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15878.16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09289.79元、上年结转结余306588.37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187075.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967.68元、卫生健康支出607859.04元、住房保障支出908975.7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609289.79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6789.79元,项目支出15225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行政运行9644542.32元,其中:基本支出8409342.32元,项目支出1235200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运行和业务开展。
律师管理302041.93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运行和业务开展。
事业运行281826.42元,其中:基本支出273526.42元,项目支出8300元。主要用于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运行和业务开展。
公共法律服务652076.64元,其中:基本支出373076.64元,项目支出279000元。主要用于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运行和业务开展。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1967.68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548837.37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59021.67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908975.7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1208678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81%,同比增加623748.31元,增长5.44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801911.6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10 %,同比增加602116.17元,增长6.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78968.1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03 %,同比增加103502.14元,增长4.99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591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88%,同比减少81870元,下降43.60%。
资本性支出预算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0%,同比无变化。
2. 项目支出152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19%,同比减少195300元 ,下降11.3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86789.79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75920.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委托业务费、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0868.8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000元,同比减少1000元,减少1.64%。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其中,当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持平。
2.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000元,同比持平。
3. 公务用车费预算30000元,同比减少1000元,下降3.23%。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0000元,同比减少1000元,下降3.23%,减少主要原因是去年梧州市公证处新增摩托车一辆,本年无新增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持平。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000元,同比持平。其中,当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000元,同比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持平。
2. 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元,同比持平。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00元,同比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30000元,同比持平。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00元,同比持平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具体是: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同比持平。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0000元,同比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同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梧州市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总预算安排1619646.5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55322.96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另外,梧州市司法局下属共有3个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总预算安排91222.3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9606元,增长27.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46022.79元,同比增加124809.29元,增长29.64%。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46022.79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546022.79元;主要原因是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分散采购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00%,同比421213.5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2656元,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3366.79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0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76022.79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3.92%;工程类采购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服务类采购47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6.08%。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说明。
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1001201.38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元。2. 设备10081915.98元。3.文物和陈列品0元。4.图书档案1936元。5. 家具、用具、装具等767347.4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含所属二层预算单位)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其中: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25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73906.79元,单位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0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